[实用新型]整体式主动口腔开口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95123.2 | 申请日: | 2010-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841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9 |
发明(设计)人: | 汤炜;郭骏;田卫东;巩哈伲;龙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H1/00 | 分类号: | A61H1/00;A63B21/02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徐宏;吴彦峰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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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整体 主动 口腔 开口 | ||
1.整体式主动口腔开口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上颌板、下颌板、连接在所述上颌板和下颌板之间的扭力弹簧,无附加捏紧力时弹簧的张力使上颌板和下颌板之间成一张角,所述上颌板和下颌板通过后端的连接钢丝相连。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整体式主动口腔开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颌板及下颌板具有与上下牙弓相符的马蹄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整体式主动口腔开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颌板及下颌板的厚度为2.5mm -3.0m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整体式主动口腔开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颌板宽度1.5cm-1.8c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整体式主动口腔开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颌板最前端至最后端连线的垂直距离为4cm-4.5c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整体式主动口腔开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下颌板最前端的垂直高度为4.5cm-5.0cm,后端的垂直高度为1.0cm-1.5c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整体式主动口腔开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钢丝长1.5cm-1.8cm。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整体式主动口腔开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扭力弹簧直径为0.8cm或0.9cm,材料为不锈钢圆丝。
9.如权利要求1至8任意一项所述的整体式主动口腔开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颌板中部位置设有一个φ0.9cm、长1.5cm的管道。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整体式主动口腔开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扭力弹簧伸出上下两臂,上臂固定于上颌板中部位置,下臂插入下颌板的管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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