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屏风式多功能大堂媒体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98226.4 | 申请日: | 2010-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987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05 |
发明(设计)人: | 韩步勋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润美广告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9/00 | 分类号: | G09F19/00 |
代理公司: | 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06 | 代理人: | 周新亚 |
地址: | 210005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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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屏风 多功能 大堂 媒体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平面媒体和LED显示媒体设备,属于广告媒体领域。
背景技术
楼宇大堂内有诸多的媒体,其中既有商业目的的广告媒体如安装在墙壁上的各种框架广告、粘贴广告、电视广告等,同时也有物业公司用于发布通告信息的通告栏等。长期以来,由于媒体多,形式多样,再加上没有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使得这些媒体极其散乱而无序的分布于大堂内,有的媒体需要安装在墙体上而造成对楼宇美观的破坏,物业信息无法及时更新并及时传递给业主,而越来越多的通知、公告更是对纸张的一种极大的浪费。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上述楼宇大堂现有媒体的不足之处,设计一种结构简单、美观大方、自立在大堂地面上的可移动的能分别发布文字信息和广告画面的屏风式多功能大堂媒体。
本实用新型的屏风式多功能大堂媒体,其结构包括LED字幕显示屏、广告栏、框架和移动式底座,所述LED字幕显示屏安装在框架上部,广告栏安装在框架下部,移动式底座安装在框架底部。
所述LED字幕显示屏为单色或双色或彩色LED屏,经无线网络接收并显示即时信息和广告信息。
所述广告栏中设有广告画或灯箱广告画或滚动刷屏广告画。
为了与大堂格局相适应,所述框架的高度选为100~300cm,框架的长度选为100~500cm,移动式底座选用T形底座或圆形底座或椭圆形底座或菱形底座。
本实用新型的屏风式多功能大堂媒体,由于采用移动式框架结构,能自立在大堂地面上,避免安装到墙壁上而损坏墙面,能更好的与大堂格局相适应。LED字幕显示屏既能受物业控制,又能经无线网络接收而以滚动字幕的形式显示各类信息,包括年、月、日、时刻、天气、温度、物业公司公告、公益信息等,可为业主提供更多的资讯服务,广告栏中设有大型普通广告画或灯箱广告画或滚动刷屏广告画,具有结构简单合理、美观大方、使用维护简单方便、对大堂还能起到美化作用等优点,适合写字楼、商住楼、公寓、小区会所等各种楼宇的大堂中使用。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结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如下:
参见附图1,图中的1是LED字幕显示屏,2是广告栏,3是框架,4是移动式底座,所述LED字幕显示屏1安装在框架3上部,广告栏2安装在框架3下部,移动式底座4安装在框架3底部。
所述LED字幕显示屏1为单色或双色或彩色LED屏,经无线网络接收并显示即时信息和广告信息。
所述广告栏3中设有广告画或灯箱广告画或滚动刷屏广告画。
为了与大堂格局相适应,所述框架3的高度选为100~300cm,框架3的长度选为100~500cm,移动式底座4选用T形底座或圆形底座或椭圆形底座或菱形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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