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气助燃、氧气助燃混合燃烧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020210338.7 | 申请日: | 2010-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949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05 |
发明(设计)人: | 李绍丰;张有新;赵庆东;施占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吉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B5/16 | 分类号: | C03B5/1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彭茜茜;白益华 |
地址: | 200233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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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助燃 氧气 混合 燃烧 系统 | ||
1.一种空气助燃、氧气助燃混合燃烧系统,其设在玻璃熔窑内,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助燃、氧气助燃混合燃烧系统包括:
-使得助燃空气(1)与燃料混合、燃烧以熔化玻璃的第一燃烧器(2),以及
-使得来自氮站的副产品氧气(4)和燃料混合、燃烧以熔化玻璃的第二燃烧器(6)。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助燃、氧气助燃混合燃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燃烧器(2)设置在玻璃熔窑的小炉侧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助燃、氧气助燃混合燃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燃烧器(2)的个数为一个至六个。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助燃、氧气助燃混合燃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燃烧器(2)的个数为三个。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助燃、氧气助燃混合燃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来自氮站的副产品氧气(4)连通浮法玻璃厂氮站的氧气输送管道。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助燃、氧气助燃混合燃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助燃、氧气助燃混合燃烧系统的上游和下游不设置预热用的蓄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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