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音频连接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13342.9 | 申请日: | 2010-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740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23 |
发明(设计)人: | 张卫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R13/514 | 分类号: | H01R13/514;H01R13/5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316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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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音频 连接器 | ||
1.一种音频连接器,其包括绝缘本体及若干收容于其内的导电端子,所述导电端子包括主体部及自主体部延伸的连接脚与接触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本体包括相互配合的第一绝缘本体与第二绝缘本体,第一绝缘本体、第二绝缘本体及插置于绝缘本体内的导电端子围设成一个只有一端开口的插接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音频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绝缘本体、第二绝缘本体分别包括有相互对应的侧边及尾墙,所述插接腔由第一绝缘本体、第二绝缘本体的侧边及尾墙对应围设而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音频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绝缘本体的端子收容槽包括有与外部连通的配合槽,所述第一绝缘本体对应第二绝缘本体配合槽处延伸有延伸柱,导电端子主体部部分位于上述配合槽内,所述延伸柱固持于配合槽内导电端子主体部外。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音频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柱、导电端子主体部位于配合槽内部分及配合槽三者宽度相同。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音频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端子在主体部与连接脚之间设置有连接部,该连接部即为主体部位于配合槽内的那部分。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音频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频连接器还包括固定件,该固定件设有卡孔,绝缘本体上设有固持槽,固持槽上设有卡块,所述固定件安装于该固持槽内,卡块扣合卡孔以固持第一、第二绝缘本体。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音频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绝缘本体上分别设有相互配合的定位孔与定位柱。
8.一种音频连接器,其包括绝缘本体及若干收容于其内的导电端子,所述导电端子包括主体部及自主体部延伸的连接脚与接触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本体包括独立的第一绝缘本体与第二绝缘本体,所述第一、第二绝缘本体上分别设有相互配合的端子收容槽,第二绝缘本体的端子收容槽包括有与外部连通的配合槽,第一绝缘本体设有与配合槽相互配合的延伸柱。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音频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端子设有连接主体部与连接脚的连接部,所述连接部位于配合槽内且被延伸柱向内紧密挤压。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音频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端子连接部、配合槽、延伸柱三者宽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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