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展架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33111.4 | 申请日: | 2010-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433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16 |
发明(设计)人: | 虞露;马新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主分类号: | A47F5/10 | 分类号: | A47F5/10;A47F5/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7 | 代理人: | 周兵 |
地址: | 20033***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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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展架,特别涉及一种新型展架。
背景技术
平时我们在大卖场、展览中心等地方展示物品时,展示品往往会摆放在展架上,但是这类展架不能移动,折叠,所占空间比较固定。展架的形状也比较死板,一般都为长方形,适应性较差。遇到空间比较小的大卖场、展览中心、工作室等地方,不能随着空间布局特点而变化展架的形状,这样展示空间就有限了,展览的商品相对比较少,不易于商品的分门别类。当工作人们摆放展示物品时,因为展架不能移动、折叠,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移转、折叠,轻巧灵便的新型展架,该展架移动方便,并且可以根据摆放货物的大小来调节形状,大大提高了大卖场、展览中心等展览场所的空间利用率。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述新型展架,包括至少两个正五边形状的展板和五个分别用于固定所述展板五个边角的固定夹;在所述展板的中心切割有一个正五边形状的小孔,还设有一个正五边形状的立柱,至少两个展板通过小孔套置在该立柱上。
其中,所述固定夹由金属材料制成。
其中,所述展板由板材材料构成。
其中,所述固定夹通过螺栓固定所述展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包括至少两个正五边形状的展板和五个分别用于固定所述展板五个边角的固定夹。根据大卖场、展览中心等展览场所的大小及布局特点可以自由选择多个展板结构,通过调节固定夹上面的固定螺栓的位置可以轻易调节两个展板之间的高度,用于满足不同大小的展示品的展示需求。当展示结束后,通过拆卸固定夹,可以非常方便的吧展板叠在一块,便于展架的移动和搬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新型展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夹,2.展板,3.小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新型展架,包括至少两个正五边形状的展板2和五个分别用于固定所述展板2五个边角的固定夹1;在所述展板2的中心切割有一个正五边形状的小孔3,还设有一个正五边形状的立柱,至少两个展板2通过小孔3套置在该立柱上。
其中,所述固定夹1由金属材料制成。
其中,所述展板2由板材材料构成。
其中,所述固定夹1通过螺栓固定所述展板2。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包括至少两个正五边形状的展板2和五个分别用于固定所述展板2五个边角的固定夹1。根据大卖场、展览中心等展览场所的大小及布局特点可以自由选择多个展板2结构,通过调节固定夹1上面的固定螺栓的位置可以轻易调节两个展板之间的高度,用于满足不同大小的展示品的展示需求。当展示结束后,通过拆卸固定夹,可以非常方便的吧展板叠在一块,便于展架的移动和搬运。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其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士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条例的限制,上述实施条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属于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
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同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它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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