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气体转换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44781.6 | 申请日: | 2010-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268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02 |
发明(设计)人: | 陆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陆军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 代理人: | 蒋光恩 |
地址: | 241000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气体 转换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气体转换器。
背景技术
烟草本身所含有的大概4000种物质,如,尼古丁(导致依赖性或上瘾),一氧化碳(抑制大脑和肌肉的活动),砷(砒霜),氰化物,丙酮,甲醛,等。而且吸烟会使口腔有异味,抽完烟后身上会留下难闻的烟味。吸烟会在手指和牙齿上留下烟渍,而且吸烟者在吸烟的过程中会不断的制作烟灰,对环境也是很大的危害。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减小对人体伤害,还可以帮助吸烟者戒烟的气体转换器。
要解决以上所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气体转换器,所述的气体转换器包括转化器本体,转化器本体内设置“T”型结构的活动体,活动体本体套装在转化器本体的转化器本体内腔内,活动体顶部与转化器本体之间形成空腔I,活动体顶部与过滤嘴之间形成空腔II,所述的活动体上设置从活动体顶部贯通到活动体本体的气道I,所述的转化器本体上的过滤嘴另一端的位置设置气室,所述的转化器本体上设置与气室相通的气道II,所述的气道I设置为活动体本体在转化器本体内腔内活动时,在一个位置与气道II连通的结构。
所述的从活动体顶部贯通到活动体本体的气道I设置多道,气道一端延伸出活动体顶部与空腔I连通,所述的气道I的另一端设置为延伸出活动体本体侧面的结构,气道I延伸出活动体本体侧面的部分设置为与贯通到活动体本体垂直的结构;所述的气道II设置多道,气道II贯穿转化器本体的部分设置为与转化器本体内腔壁面垂直的结构,所述的空腔I通过气孔与大气相通,所述的气室内填充可吸食气体。
所述的活动体本体侧面设置开槽,所述的开槽的一边设置磁铁I,所述的转化器本体内腔的内壁上设置磁铁II,所述的活动体顶部与过滤嘴距离最近时,磁铁I和磁铁II设置为贴合在一起的结构,所述的磁铁I和磁铁II贴合的面上,磁铁I和磁铁II均为S级。
所述的气道I设置为中部位置为一根管道,延伸出活动体顶部的位置为多道管道的结构,所述的气道I延伸出活动体本体的位置设置为多道管道的结构;所述的气道II设置为与延伸出活动体本体位置的气道I的管道数量及布置位置均对应的结构。
所述的过滤嘴设置为通过螺纹结构与转化器本体连接的结构。
所述的气道II上设置调节气道II开度的流量开关。
所述的转化器本体内腔设置为从底部通过气道III与大气相通的结构。
所述的气道II设置为通过皮塞卡装在转化器本体内的结构。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能得到以下的有益效果:
本产品的气室内设置的是可食用的气体,无需嚼,对人体更加放松,根据不同的消费者可以设计不同的口味,可以很快带来效果;而且口香糖,木糖醇之类的产品,在嚼过后,是很难清理的杂物,严重影响环境,相比而言本产品有环保性能。
本产品可以在气室中添加各种不同果味的气体,实现不同口味,还可以实现提神、养生等特殊功能,如添加薄荷,负离子等特殊物质,从而达到一些特殊功能。
对于吸烟者口腔中有异味者,也可以用本产品解决,可以在压缩的烟气中加入些特殊的香气,如花香,水果香,巧克力味等,从来根本上解决口腔异味问题,也可以降低空气的污染。
对吸烟者有烟渍问题也可以运用本产品解决,烟渍的形成是由咖啡碱形成,在烟气的处理过程中可以除去该物质,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烟渍问题。
本产品跟普通的烟草不一样,没有利用可燃物点燃烟草的技术,这样可以解决吸烟过程中出现烟灰的问题了,而且烟的压缩量可以控制,从而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本产品可以帮助吸烟者戒烟。对于长期吸烟对尼古丁上瘾的人来说,尼古丁对人体的刺激一下减少太多,人的身体无法承受,戒烟比较困难,对此可以配置不同浓度尼古丁的气体,慢慢的使吸烟者适应尼古丁减少的影响,从而达到戒烟的目的。
附图说明
下面对本说明书各附图所表达的内容及图中的标记作出简要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气体转换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气体转换器处于未吸气状态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所示的气体转换器处于吸气状态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所述的活动体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所述的转化器本体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4所示的活动体的A-A面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陆军,未经陆军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244781.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