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伞骨的防刮手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47736.6 | 申请日: | 2010-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09593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9 |
发明(设计)人: | 刘基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雨丝梦洋伞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B25/02 | 分类号: | A45B25/02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5205 | 代理人: | 戴中生 |
地址: | 362200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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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伞骨 防刮手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伞骨领域,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伞骨的防刮手结构。
背景技术
伞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用品,已经有了非常悠久的历史。伞具体又可以细分为直骨伞和折叠伞,如图1所示,普通的折叠伞100一般包括中棒1、伞骨2和伞布(图中未示出)三个部分,其中,中棒1是由多节相互滑套在一起的管体组成,其上端固定设置有上巢11和伞尾12,并滑设有下巢13,其下端还可以连接有伞把14;伞骨2则具有呈放射状设置的若干组,并分别经由绑线(图中未标示)而与上巢11和下巢13枢接,该每组伞骨2又包括支骨21、内主骨22、内连接骨23、中连接骨24、中主骨25以及外圆骨26,该伞骨2用于支撑伞布,并能折叠和撑开,从而具有携带方便的特点。
如图2所示,该支骨21由铁材质制成,并具有呈相对设置的第一耳部211和第二耳部212,该第一耳部211和第二耳部212上还均设置有枢接孔213,该枢接孔213相对设置从而可以实现与下巢13和主骨2之间的转动相连。上述伞骨2在展开时,需要用户通过手指按在伞骨2的支骨21上,然后用力推以使伞骨2展开并支撑整个伞布,但是由于该支骨21第一耳部211和第二耳部212一带均为具有毛边的棱,因此当手指直接按压时会造成手指的刮伤。另外,由于该支骨21还朝向该伞布,故当处于收伞时,该第一耳部211和第二耳部212的棱边还会存在刮坏伞布的隐患。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针对现有伞骨结构的上述缺陷深入研究,遂有本案产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伞骨的防刮手结构,以解决现有技术中伞骨容易刮伤到手的问题。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伞骨的防刮手结构,其中,应用在具有第一耳部和第二耳部的伞骨上,该第一耳部和第二耳部之间形成有凹槽,该防刮手结构包括位于凹槽内的折边部,该折边部分别供与第一耳部和第二耳部相连,并该折边部与第一耳部和第二耳部之间圆滑过渡。
进一步,该折边部分别与第一耳部和第二耳部相连并沿第一耳部和第二耳部垂直方向延伸。
进一步,该折边部分别与第一耳部和第二耳部相连并沿第一耳部和第二耳部平行方向朝凹槽内部延伸。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伞骨的防刮手结构,其由于在该第一耳部和第二耳部上设置有折边部,并该折边部与第一耳部和第二耳部之间圆滑过渡,故无论是用户还是伞布与之接触,均不会有被损坏的隐患,从而能大大加强整个伞骨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一种折叠伞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支骨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伞骨防刮手结构第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A为图3中A-A方向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伞骨防刮手结构第二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4A为图4中B-B方向的剖视图。
图中:
伞 100 中棒 1
上巢 11 伞尾 12
下巢 13 伞把 14
伞骨 2 支骨 21
第一耳部 211 第二耳部 212
枢接孔 213 凹槽 214
内主骨 22 内连接骨 23
中连接骨 24 中主骨 25
外圆骨 26 折边部 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3和图3A所示,其示出的为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伞骨防刮手结构第一实施例,其应用在伞骨2上,在本实施例中具体是应用在支骨21上,该支骨21具有第一耳部211、第二耳部212和凹槽214,该凹槽214形成在第一耳部211和第二耳部212之间,该防刮手结构包括折边部3,该折边部3位于凹槽214内,该折边部3分别与第一耳部211和第二耳部212相连,且该折边部3与第一耳部211和第二耳部212之间圆滑过渡。如图3A所示,该折边部3沿该第一耳部211和第二耳部212垂直方向延伸。
这样,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伞骨的防刮手结构,其由于在该第一耳部211和第二耳部212上设置有折边部3,并该折边部3与第一耳部211和第二耳部212之间圆滑过渡,故无论是用户还是伞布与之接触,均不会有被损坏的隐患,从而能大大加强整个伞骨2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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