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帽子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83402.4 | 申请日: | 2010-08-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962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发明(设计)人: | 蔡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诚泰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9/00 | 分类号: | G03B29/00;A42B1/24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韩洪 |
地址: | 310009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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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帽子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警用取证用摄像设备,尤其涉及一种帽子。
背景技术
在进行执法、取证等环节时,为了保证过程公正,以及对整个程序进行监督,现在需要相关的摄影设备。如果使用普通的摄影器材,不但占用手部空间,同时在一些敏感的场合,会导致不必要的纠纷。现有技术中也有隐藏在帽子中的摄像机,这样虽然能隐蔽地进行摄影,但是在一些特殊场合,还是容易被发现,导致意外。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申请人于09年申请了专利号为200920199157.6的实用新型《徽章摄像机以及使用徽章摄像机的帽子》通过设置在徽章位置的摄像机,达到了隐蔽取证的效果。但是在这个实用实际投入到使用中去时,申请人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这样的摄像机在使用时,开关不方便。为了缩小体积,隐藏的摄像机所携带的电池不会很大,所能拍摄的时间也有限。因此不可能一直开启摄像机,而是到了需要拍摄的时候再打开。但是打开摄像机的动作如果非常明显的话,也就达不到隐蔽摄像的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帽子,能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隐藏在帽子上的摄像机的开关,进行拍摄。打开开关的动作非常自然,不会引起怀疑。
为达到所述效果,帽子,包括带有摄像机的帽体,摄像机的开关键安装在帽体的帽钉上,并通过连接线连接摄像机。
优选的,所述帽钉上的开关键为拨钮,通过拨动进行开关摄像机。
优选的,所述帽钉上的开关键为旋钮,通过旋转进行开关摄像机。
优选的,所述帽体上带有帽封带,所述帽钉上的开关键连接在帽封带上通过这样的结构,使用者可以通过装作调整帽封带来开启/关闭摄像机而不会引起他人怀疑。
由于采用了所述技术方案,执行公务的人员在需要开启/关闭摄像机时可以通过整理、扶正帽子的动作来实现。这样开关摄像机的动作简单、自然,即使被检查也不会出现问题,有效保护了执行公务的人员的安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帽子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帽子,包括带有摄像机2的帽体1,摄像机2的开关键3安装在帽体1的发上,并通过连接线连接摄像机2。根据实际使用需要,所述开关键3为拨钮或旋钮。通过这样的结构,当执行公务的人员在需要开启/关闭摄像机2时可以通过整理、扶正帽子1的动作来实现。并且在扶正帽子1的同时用手指拨开开关键3。这样打开摄像机2的工作就非常自然,隐蔽性好,不会引起怀疑。
实施例2
根据实际使用需要,本实用新型可以作为警帽或者防护帽,当安装在带有摄像机2的警帽上,摄像机2的开关键3安装在帽钉5位置,并通过连接线连 接摄像机2。所述帽体1上带有帽封带4,所述帽钉5上的开关键3连接在帽封带4上。当执行公务的人员在需要开启/关闭摄像机2时可以通过拉动警帽的帽封带4动作来实现。因为所述开关键3连接在帽封带4上,因此这样打开摄像机2的工作就非常自然,隐蔽性好,不会引起怀疑。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并不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领域内,所作的变化或修饰皆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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