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行车脚踏板固定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85117.6 | 申请日: | 2010-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6161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16 |
发明(设计)人: | 纪孟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纪孟豪 |
主分类号: | B62M3/08 | 分类号: | B62M3/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刘芳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中县后***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行车 脚踏板 固定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脚踏板固定结构,尤其涉及一种通过踏板连接部内螺纹螺孔前端所设的锥度或孔槽得使螺固件更深地置于连接部内以使曲柄与踏板稳固接合的自行车脚踏板固定结构。
背景技术
一现有结构,请参阅图6所示,为中国台湾省实用新型专利第95131417号《曲柄与脚踏板的枢接装置》,其结构包括:一曲柄4,其具有一接合部41,该接合部41依序设有一前锥孔411、一通孔412及一后锥孔413,该前锥孔411与该后锥孔413以该通孔412而相互连通;一踏板5,其对应该前锥孔411凸设一连接部51,该连接部51配合于该前锥孔411;该连接部51还相对该通孔412凹设一具有内螺纹的连接螺孔511;一定位螺丝6,其对应该后锥孔413设有一头部61,以及一具有外螺纹的杆部62,该头部61配合于该后锥孔413,而该杆部62则穿过该接合部41的通孔412,且螺设于该连接部51的连接螺孔511,以供该定位螺丝6的头部61与该连接部51间隔一距离,通过上述元件的建构,使踏板5确实锁紧结合于曲柄4,且不受骑乘者在踩踏过程中的晃动影响。
上述所列举的现有结构虽然使用上相当便利却也有一些令人不满之处:其一,曲柄的接合部,主要用于使踏板与曲柄通过定位螺丝螺固,只需让曲柄接合部的两侧贯通,配合踏板的连接部及定位螺丝,使连接部能通过定位螺丝螺固于曲柄内即可,故不需在接合部内设立多个锥孔及通孔,现有结构中的多个锥孔及通孔增加了加工时的复杂程度;其二,使用定位螺丝将曲柄与踏板螺固接合时,因定位螺丝的头部设有锥度的关系,具有外螺纹的杆部并无法深置于踏板连接部内,对曲柄与踏板间接合的紧密与否造成影响;其三,因定位螺丝无法深置于踏板连接部内,使得定位螺丝的头部将外露于曲柄一端,影响美感。综合上述,我们可以得知现有结构仍有待改善之处。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行车脚踏板固定结构,其通过踏板连接部内螺纹螺孔前端所设的锥度或连接部内螺纹螺孔前端所设的孔槽,配合螺固件具有锥度的头部,促使螺固件锁固时得以深置并固接于连接部内,而使曲柄与踏板间达到紧密接合。
本实用新型的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行车脚踏板固定结构,其易于加工且锁固后使得车体保持美观。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行车脚踏板固定结构,其结构包含:一曲柄,设有一接合部,而该接合部依序设有一前锥孔及一后锥孔,且该前锥孔与后锥孔互相贯通;一踏板,设有一连接部,且该连接部外周围设有与后锥孔相配合的锥度,又该连接部内设有一内螺纹螺孔,而该内螺纹螺孔前端设有锥度;及一螺固件,包含一具有锥度的头部及一具有外螺纹的杆部,其中该螺固件的杆部通过接合部,而螺置于踏板连接部内螺纹螺孔内,藉以将曲柄与踏板相连接。
在上所述自行车脚踏板固定结构,其中踏板的连接部内的内螺纹螺孔前端所设的锥度需配合或比螺固件的头部所具有的锥度大。
在上所述自行车脚踏板固定结构,其中踏板的连接部内的内螺纹螺孔前端所设的锥度用孔槽代替。
由以上说明得知,本实用新型相比于现有技术,可达到如下的功效:
1、由于本实用新型踏板连接部内螺纹螺孔前端设有锥度或连接部内螺纹螺孔前端设有孔槽,使得具有锥度的螺固件得以配合,更深地锁固于踏板与曲柄间,增加骑乘者骑乘时的安全性。
2、由于本实用新型结构可使螺固件更深地锁固于踏板与曲柄间,故不会发生如现有结构因定位螺丝无法深置于踏板连接部内,而使定位螺丝的头部外露于曲柄一端,影响美感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组合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零件图。
图3a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组合剖面示意图。
图3b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零件剖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零件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组合剖面示意图。
图6为现有结构的零件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曲柄1; 接合部11;
前锥孔111; 后锥孔112;
踏板2; 连接部21;
内螺纹螺孔211; 锥度2111;
孔槽212; 锥度22;
螺固件3; 头部31;
杆部32; 曲柄4;
接合部41; 前锥孔411;
通孔412; 后锥孔413;
踏板5; 连接部5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纪孟豪,未经纪孟豪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28511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