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摩托车保险杠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90114.1 | 申请日: | 2010-08-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5615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09 |
发明(设计)人: | 王金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金志 |
主分类号: | B62J27/00 | 分类号: | B62J2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903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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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摩托车 保险杠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摩托车防护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摩托车保险杠。
背景技术
现普通摩托车一般没有设置保险杠,由于摩托车本身没有保护壳,再加上没有保险杠,一但发生车体倾倒,将有可能给使用者造成严重的伤亡事故。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摩托车保险杠,能有效减轻车体倾倒的撞击力,防止或减轻摩托车车体倾倒对驾驶者造成的伤害,结构简单,安装方便,造价低。
发明内容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摩托车保险杠,包括:支架、固定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为一个圆管,圆管的两端的管孔内分别设有弹性支柱。
所述的弹性支柱内侧分别设有顶紧弹簧,顶紧弹簧的内侧设有弹簧限位杆,其弹簧限位杆固定在圆管上。
所述的弹性支柱上设有滑槽,其滑槽内设有限位杆,限位杆分别与圆管固定连接。
所述的弹性支柱的外侧端分别设有球面体的防护端头,其防护端头为橡胶或塑料材质。
由于设有弹性支柱,其中内侧的弹簧和具有缓冲作用的防护端头使摩托车倾倒时大大减轻了倾倒的惯性,并使保险杠支撑住车体,防止或减轻了车体对驾驶者或乘坐人的伤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其中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上述实施例中弹性支柱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从图1至图2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包括:支架、固定座7,所述的支架为一个圆管4,圆管的两端的管孔内分别设有弹性支柱2、11。所述的弹性支柱内侧分别设有顶紧弹簧5、9,顶紧弹簧的内侧设有弹簧限位杆6、8,其弹簧限位杆固定在圆管4上。所述的弹性支柱2、11上设有滑槽13,其滑槽内设有限位杆3、10,限位杆分别与圆管4固定连接。所述的弹性支柱2、11的外侧端分别设有球面体的防护端头1、12,其防护端头为橡胶或塑料材质。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是将固定座7与摩托车发动机前面的摩托车支架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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