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搔耳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95864.8 | 申请日: | 2010-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597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16 |
发明(设计)人: | 曾颖舜 | 申请(专利权)人: | 曾颖舜 |
主分类号: | A61F11/00 | 分类号: | A61F11/00;A61H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博通专利事务所 11264 | 代理人: | 刘俊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搔耳器 | ||
1.一种搔耳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有:
一棒体,以弹性膜制成具有内空间,该内空间被充填流体,该棒体的至少一端部为搔耳部;
一搔耳物质,设于该搔耳部的外表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搔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搔耳部为从该棒体的端部轴向延伸一长度且相对于棒体缩小直径的柱状体,所述搔耳物质设于该搔耳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搔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搔耳部为从该棒体的端部成型而出的球形体。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搔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搔耳部与棒体的连接处形成一凹环沟。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搔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环沟底部的弹性膜厚度小于该棒体其它部位的厚度。
6.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搔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搔耳部与棒体的连接处形成一颈缩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搔耳器,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含一杆件,所述棒体的一端为搔耳部,相对的另一端具有一凹孔,该凹孔插入该杆件。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搔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棒体的一端为搔耳部,相对的另一端固定一杆件。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搔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搔耳物质为棉花或羽绒。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曾颖舜,未经曾颖舜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295864.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偏苯三甲酸生产的反应尾气处理装置
- 下一篇:可改善鼻腔环境的鼻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