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强制点亮功能的应急照明灯具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020295942.4 申请日: 2010-08-18
公开(公告)号: CN201774722U 公开(公告)日: 2011-03-23
发明(设计)人: 张继文;赵德伟;潘玉勤;郝文;杨亚丽;陈小净;陈永良;吴玉杰 申请(专利权)人: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H05B37/04 分类号: H05B37/04
代理公司: 郑州天阳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13 代理人: 聂孟民
地址: 450053*** 国省代码: 河南;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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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具有 强制 点亮 功能 应急 照明 灯具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具有强制点亮功能的应急照明灯具,它包括依次联接的变压单元(1)、整流单元(2)、具有工作状态指示、检测、保护和辅助控制功能的中间电子电路(3)、控制器件(6)、蓄电池组(4)和照明灯(5);其特征在于:在蓄电池组(4)和照明灯(5)之间,与控制器件(6)并联一继电器常开接点(8),该继电器常开接点(8)为由继电器线圈(7)和继电器常开接点(8)组成为一个整体的继电器的执行部分,继电器的驱动部分——继电器线圈(7)可在市电正常时通过配电箱(10)的接触器线圈(12)驱动接触器常开接点(13)闭合,经由配电和控制线路(14)接收控制中心的控制信号,驱动继电器常开接点(8)闭合,接通蓄电池组(4)与照明灯(5)组成的回路,强制点亮应急照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强制点亮功能的应急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继电器线圈(7)通过配电和控制线路(14)的受控制的相线〔L(K)〕和中性线(N),与配电箱(10)的接触器常开接点(13)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具有强制点亮功能的应急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接触器线圈(12)经由接线端子与远程控制中心连接,并接收远程控制中心的控制信号;接触器常开接点的一端与配电箱(10)内应急照明配电回路的断路器(11)的二次侧连接,另一端与受控制的相线〔L(K)〕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强制点亮功能的应急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继电器线圈(7)的接线端子一端接受控制的相线〔L(K)〕、另一端接中性线(N);继电器常开接点(8)一端接蓄电池组(4),另一端接照明灯(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有强制点亮功能的应急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控制器件(6)的C脚和E脚与继电器常开接点(8)并联控制蓄电池组(4)与照明灯(5)组成的回路的通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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