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手推车刹车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07813.7 | 申请日: | 2010-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615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16 |
发明(设计)人: | 陈晓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美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B62B5/04 | 分类号: | B62B5/04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欣专利事务所 33209 | 代理人: | 魏美贞 |
地址: | 310002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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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推车 刹车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推车刹车器,作为刹车或是减速装置。
背景技术
现原有的手推车轮子无法在斜坡上自行停住,如无人手控制,会从楼梯上翻下或是从斜坡上向下滑行,安全性比较差。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操作方便、安全稳定的手推车刹车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手推车刹车器,其特点是:由翻扣,刹车杆、刹车辊、车架组成,所述的翻扣和刹车杆设置在车架上,翻扣和刹车杆同轴设置,在刹车杆的下方设置有刹车辊,所述的刹车辊与车轮相匹配。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翻扣和刹车杆均焊接在轴承上。
本实用新型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使用,能够在上坡或下坡时候,给手推车提供制动,作为刹车或减速装置。使用起来更加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实施例1: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由翻扣1,刹车杆2、刹车辊3、车架4组成,翻扣1和刹车杆2同轴设置在车架4上,翻扣1为长条形结构,刹车杆2为弯杆状结构,在刹车杆2的下端设置有圆柱形的刹车辊3,当搬动翻扣1时,刹车辊3向下摆动与车轮5接触,轮架6可以限制刹车杆2的位置,不至于摆动过头。为了保证强度,翻扣1和刹车杆2均焊接在轴承上。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其零、部件的形状、所取名称等可以不同。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构思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或简单变化,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内。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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