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风窗玻璃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23596.0 | 申请日: | 2010-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0842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7 |
发明(设计)人: | 刘津立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津立 |
主分类号: | B60J1/00 | 分类号: | B60J1/00;G09F3/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71000 河北省保定市***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窗玻璃 | ||
1.一种汽车风窗玻璃,其特征在于:该风窗玻璃的表面有标识线,汽车在水平地面上行驶将要经过的部分路径和驾驶员眼睛约定观察点之间的连线与风窗玻璃表面的交点和该标志线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风窗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汽车在水平地面上行驶将要经过的部分路径至少包含汽车轮胎所要经过的路径,车身最宽处要经过的路径,方向盘杆要经过的路径,车身前方特定距离的地面,汽车进行特定的驾驶行为所参照的地面这5种路径中的其中一路径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汽车风窗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驾驶员眼睛约定观察点是一个约定的空间位置,该位置被指示标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汽车风窗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驾驶员眼睛约定观察点被指示标定的方法是:利用两条直线若相交必相交于一点的原理进行标示,在约定观察点和车内外二个已知的或标记的点之间连线,对该连线和汽车风挡玻璃表面的交点进行标记,如果驾驶者看到该两个标记点和先前已知或标记的两个对应的点分别重合,则该驾驶者的观察点即为约定观察点。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汽车风窗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驾驶员眼睛约定观察点被指示标定的方法是:利用一条直线和一个平面若相交必相交于一点的原理进行标记。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汽车风窗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驾驶员眼睛约定观察点被指示标定的方法是,在该被指示标定的特定空间位置放置一个标志物。
7.一种汽车,包含轮胎,车体,风窗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窗玻璃的表面有标识线,汽车在水平地面上行驶将要经过的部分路径和驾驶员眼睛约定观察点之间的连线与风窗玻璃表面的交点和该标志线重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津立,未经刘津立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523596.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改进型随车携带的汽车篷罩
- 下一篇:一种浮箱履带沼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