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薄型扬声器有效
申请号: | 201020524634.4 | 申请日: | 2010-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0554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0 |
发明(设计)人: | 柴丽翡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9/06 | 分类号: | H04R9/06;H04R9/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张昱;梁冰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张江***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扬声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扬声器,尤其涉及一种将定位支片和扬声器引出线集成在一起的薄型扬声器,属于电声器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在,无论是家用或车用扬声器、还是低音或重低音扬声器,其总体趋势都是朝着薄型扬声器的方向发展。然而,由于薄型扬声器内部空间小,在定位支片(也被称为定芯支片或弹拨)与薄型扬声器纸盆中间衔接处并没有多余空间来安放扬声器引出线(也被称为编织线),特别是在大功率扬声器的情形下,其线性运动位移大、谐振频率低,扬声器运动需要很大的空间,这样就容易使得扬声器引出线在随着扬声器运动时容易碰击到纸盆或者定位支片而产生异常声音。
对此,很多厂家通常是在纸盆处打孔,然后将扬声器引出线穿过该孔,再引入纸盆下面进行焊接。但是,这种传统处理方式确实有碍美观,对于档次高、外观要求严格的扬声器并不适用。因此,需要对现有技术中的薄型扬声器、尤其是大功率薄型扬声器中的扬声器引出线的设置方式进行改进,以便能够设计、制造出消除以上弊端的薄型扬声器。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薄型扬声器,其结构设计合理并且易于制造,通过将扬声器引出线集成在定位支片上,从而能够成功解决现有的扬声器引出线设置不美观性及其在薄型扬声器(特别是大功率薄型扬声器)振动时容易碰击到薄型扬声器纸盆或定位支片而产生异常声音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薄型扬声器,其包括定位支片和扬声器引出线,所述扬声器引出线被设置于所述定位支片上。
在上述的薄型扬声器中,优选地,所述扬声器引出线是以布料编织方式被设置在所述定位支片上,并且与所述定位支片经热压一体成型。
在上述的薄型扬声器中,优选地,在所述定位支片上与所述扬声器引出线结合处的经线被替换。
在上述的薄型扬声器中,优选地,所述扬声器引出线的截面形状为扁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薄型扬声器通过采用结构改进设计,使得无论将定位支片的波谷、波峰如何进行设置,扬声器引出线都可以沿着其走势被可靠、稳定地固定在该定位支片上而将二者集成为一体。本薄型扬声器易于制造,在将扬声器引出线设置在定位支片上后不会再影响美观性,而且由于扬声器引出线已被牢固固定,所以它将不会随着薄型扬声器振动而碰击到纸盆或者定位支片上而产生异常声音,这样就能够提高薄型扬声器、特别是大功率薄型扬声器的基本性能。
【附图说明】
以下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其中:
图1是本薄型扬声器的一个较佳实施例中将扬声器引出线设置在定位支片上的俯视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的较佳实施例的侧视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定位支片 2扬声器引出线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和图2,它们示意性地显示出了本薄型扬声器的一个较佳实施例中将扬声器引出线设置在定位支片上的结构。如图1所示,定位支片1具有五个波峰,扬声器引出线2沿着该定位支片1的走势被设置在其上。由于定心支片1是被用来支撑扬声器音圈和纸盆的结合部位,其在扬声器中被装设得相当稳定、牢靠,因此也就相应地保证了集成于其上的扬声器引出线2也具有良好的稳固性。
在制造本薄型扬声器时,优选地是采用布料编织方式将扬声器引出线2设置在定位支片1上,并且通过热压成型技术将其与定位支片1最终制成一体,以更好地保证二者的集成效果。
更具体而言,在一个实施例中,在定位支片1的波峰还未热压成型前,在定位支片1上与扬声器引出线2结合处的经线被替换(即,抽去需要安放扬声器引出线2处的经线,而留出一段带纬线的安放空隙),然后将扬声器引出线2逐一编织入定位支片1上的这些结合处,最后再将它们热压成型。
在更优选的情形下,在制造本薄型扬声器时应使用截面形状为扁形的扬声器引出线2,以便实现其与定位支片1更好地结合,杜绝因为碰击到扬声器的纸盆或定位支片而产生异常声音。
以上列举了若干具体实施例来详细阐明本实用新型的薄型扬声器,这些个例仅供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实施方式之用,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形和改进,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并为本实用新型的各项权利要求所限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524634.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