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电池架的便携式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020525872.7 | 申请日: | 2010-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22793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1 |
发明(设计)人: | 倪祖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9/00 | 分类号: | A47L9/00;H01M2/10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范晴 |
地址: | 215009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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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电池 便携式 吸尘器 | ||
1.一种具有电池架的便携式吸尘器,其包括:含有一收容腔(100)的机体(10)、位于机体(10)前端的尘杯(20)、收容于收容腔(100)前端的电机(30)、收容于收容腔(100)后端且具有若干个电池(50)的电池组,其特征在于: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固定电池组的一电池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30)包括位于前端的叶轮罩(32)、和位于后端的电机端部(34),其中电机端部(34)至少部分插入到该电池架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和电池架之间设有一减震垫(54)。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架包括前电池架(42)、和后电池架(44),其中前电池架(42)包括位于中心且与电机端部(34)形状匹配的空腔(420)、被空腔(420)所间隔的至少一对前固定板(422)、以及位于前固定板(422)侧部的前固定侧板(424),后电池架(44)包括一对后固定板(442)、位于后固定板(422)侧部的后固定侧板(444)、以及位于两后固定板(442)之间且与电机端部(34)固定的凸出部(448)。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电池架(42)包括位于外侧的固定部(426)、而后电池架(44)包括位于外侧且与固定部(426)固定配合的配合部(446)。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10)进一步包括位于收容腔(100)内且用于限定电池架的多个限位筋(10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电池架(42)和后电池架(44)之间设有用于散热的间隙。
8.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架为一体成型且一端开口的箱体结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架设有若干个用于散热的孔或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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