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钉锤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30919.9 | 申请日: | 2010-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4152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25 |
发明(设计)人: | 温庆普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卓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C1/06 | 分类号: | B25C1/06;B25C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028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钉锤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钉子的自动安装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圆钉和销钉的自动安装装置,属于电动工具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钉锤都是依靠手工击打的方式来完成钉钉子的过程,在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挥动钉锤击打钉子的底部,使得钉子嵌入需要固定的物体内部,这种方式使用上有局限性。首先,通过钉锤钉钉子需要很大的力才可以将钉子钉入,劳动强度大。其次,通过钉锤击打的方式钉钉子需要用手指扶住钉子的中部位置,在击打过程中,一旦有所偏差,容易击打到手指,造成伤害事故,其安全性较低。最后,即使对于专业木工人员而言,如果每天都需要钉大批量的钉子,即使是技术熟练的工人,在需要保证精确度的前提下,每分钟也难以通过手工击打的方式钉20个以上的钉子,工作效率也低下。因此,在现有技术中,还没有一种能够实现通过自动的方式完成钉子击打过程的动力工具。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不足,提出一种高效率、可自动完成钉子击打的气动钉锤。
为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电动钉锤,包括
驱动装置,用于提供驱动力;
传动装置,由与驱动装置相连接的齿轴、与齿轴相啮合的从动齿轮和连杆组成,所述连杆的一端与设置在气缸底部的活塞销转动连接,连杆的另一端与垂直设置在从动齿轮上的驱动销转动连接;
导套装置,用于导向气缸储能装置和击打装置;
气缸储能装置,位于导套装置内部,与传动装置相连接并将传动装置输入的能量进行储存,其包括:底部与连杆连接且可在导套装置内滑动的气缸、一端与击打装置连接且可在气缸内滑动的活塞、触发装置,所述气缸气密导套装置,所述活塞气密气缸,所述触发装置可选择性存储或释放所述气缸储能装置存储的能量;
击打装置,位于导套装置内部,由锤头、限位部、锤尾构成,锤头可沿导套装置轴线上的击打孔运动,限位部与触发装置接触,锤尾通过气缸一端的通孔与气缸连接,且锤尾在通孔所在的平面上的投影至少有一部分落在通孔之外。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驱动装置为一个轴端与齿轴相连接的电机,通过该齿轴将电机的动力输送至从动齿轮。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改进在于,导套装置在远离钉锤机身的一端还设置有钉子夹头,通过该钉子夹头能放置并夹持住钉子进行定位,由击打装置对钉子进行击打。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改进在于,钉子夹头是由夹头壳体、一个容置钉子的钉子容置腔、用于加紧钉子的夹紧部件、与所述的导套装置相连接的连接机构构成。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连接机构包括设置在夹头壳体内侧的滑轮和设置在导套装置外侧对应位置的滑轨以及位于滑轨尽头的限位块构成,滑轮可沿着滑轨进行滑动,且最大行程受限位块的位置影响,当然也可以 考虑将滑轮设置在导套装置外侧,在夹头壳体内侧的对应位置设置滑轨。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夹紧部件包括至少2个均匀分布的夹持片和固定在夹持片与夹头壳体之间的夹持弹簧构成,通过夹持弹簧的弹力来牢固夹持钉子。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夹持片的夹持面是呈与钉子形状相对应的内凹圆弧面和内凹圆锥面的形状。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触发装置包括至少一个设置在导套装置内的触发壳体、位于触发壳体内的触发弹簧和设置在触发弹簧顶端的触发头,且在有多个触发弹簧和触发头时,触发头靠近限位部的一侧均环绕在同一个平面上,通过这样的结构设计能使得所有的触发头平均受到来自限位部的推力。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触发装置为对称设置在导套装置内的两个触发壳体、两个触发弹簧和两个触发头,且两个触发头所在的平面与限位部所在的平面平行。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改进在于,在气缸与导套装置之间设置有气缸密封条,活塞与气缸之间设置有活塞密封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积极效果是:1、采用电机驱动,配合齿轮传动装置、储能装置和钉子夹头,可以自动完成圆钉或销钉的装钉,且动力大、精确度高;2、提高了装钉的效率,节约了人力;通过该种电动钉锤能使批量的钉子的装钉工作也可以由小孩、妇女或老人完成,增加了使用过程中的高效性、便利性、普遍性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气动钉锤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附图1中A处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卓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未经苏州卓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530919.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