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载流动影视广告车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43432.4 | 申请日: | 2010-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8865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06 |
发明(设计)人: | 于树江;于洋;于树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树江;于洋;于树和 |
主分类号: | G09F21/04 | 分类号: | G09F21/04;B60P3/00 |
代理公司: | 吉林长春新纪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2100 | 代理人: | 白冬冬 |
地址: | 138000 吉林省松***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载 流动 影视广告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车辆外设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汽车已经大量的增长,并且商品广告业也蓬勃发展,现有一些车载平面广告业相应而生,其基本是通过的车体上喷上涂料对单一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这种方式的缺点是:1、广告商品宣传单一,2、保持时间短,容易脱落,3、更换新的广告商品宣传时需要繁重的刮原有涂料,在涂上新的广告涂料,工作繁琐麻烦,增加劳动强度等等。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现有车载广告存在的缺点,采用电子大屏幕方式的车载流动影视广告车。
本实用新型在车箱体外面安装有大屏幕;车箱体内部安装有发电机、功放机和逆变器,发电机开关、逆变器开关和播放开关安装在驾驶室内,在驾驶室内部安装有监视器,播放开关控制车载播放器、监视器和大屏幕,逆变器开关控制逆变器,发电机开关控制发电机。
本实用新型安装方便,使用便捷。可以变换显示多种商品广告,不容易损坏,更换或增加商品广告是仅仅录入提前的广告术语即可播放。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
1、可下乡放电影、做广告,增加农民知识;
2、可为城乡做不起电视等媒体广告提供广告宣传,成本低;
3、可代替城市发传单、贴广告,清理城市“牛皮癣”,为城市环保做贡献;
4、可为大中小企业流动型做广告宣传,可走到城市的各个小区、广场、街道,可走到乡下各个集市和村屯;
5、新颖、环保、经济、实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在车箱体1外面安装有大屏幕2,所谓大屏幕也就是显示器,用于显示播放出来的图像,一般安装的车箱体的外表面。车箱体1内部安装有发电机6、功放机3和逆变器4,发电机是整个系统的电源,而功放机和逆变器均是与大屏幕匹配功能,与现有家庭DV、VCD等播放原理相同。发电机开关7、逆变器开关8和播放开关9安装在驾驶室内,在驾驶室内部安装有监视器5,监视器是用来驾驶员方便的查看大屏幕播放情况,与大屏幕同步播放,如果出现错误信号,能够及时调整。播放开关9控制车载播放器10、监视器5和大屏幕2,打开播放器开关,车载播放器10、监视器5和大屏幕2将同时工作。逆变器开关8控制逆变器3,发电机开关7控制发电机6。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于树江;于洋;于树和,未经于树江;于洋;于树和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543432.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开合式LED路灯
- 下一篇:测量精细齿轮信号的转速传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