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污水处理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62994.3 | 申请日: | 2010-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173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04 |
发明(设计)人: | 邹立峰;阳波;郑祥明;陈琳;杨明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华维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1/52 | 分类号: | C02F1/52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15 | 代理人: | 李玉平 |
地址: | 523070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口***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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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污水处理 设备 | ||
1.一种污水处理设备,包括设备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包括依次相通的调节池、絮凝池、缓流池和沉淀池,所述调节池的上方设有加药机,所述絮凝池设有搅拌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污水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池、絮凝池、缓流池和沉淀池的上方设有走道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污水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絮凝池包括互相连通的一级絮凝池和二级絮凝池,一级絮凝池和调节池相通,二级絮凝池和缓流池相通,调节池设有进水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污水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包括互相连通的一级沉淀池和二级沉淀池,一级沉淀池和缓流池相通,二级沉淀池设有排水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污水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缓流池、一级沉淀池和二级沉淀池的底部分别设有排泥支管,所述排泥支管连通于排泥总管。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污水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缓流池内设有缓流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污水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还设有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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