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灭鼠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66805.X | 申请日: | 2010-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195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0 |
发明(设计)人: | 邹隆克;夏洁;周吉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洁;邹隆克;周吉祥 |
主分类号: | A01M23/00 | 分类号: | A01M2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1120 重庆市渝***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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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灭鼠 | ||
1.一种灭鼠器,包括缸体(01)、活塞(02)、绊绳(04)、支撑架(05)、绊桩(06),销棒(07),踏板(08),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05)固定在缸体(01)上,所述踏板(08)上设有支杆(10),所述绊绳(04)一端系在活塞(02)上,另一端系在销棒(07)的中部,缸体(01)的一侧壁上设有竖直的缝隙(11),缝隙(11)的上端设有绊桩(06),所述踏板(08)置于缸体(01)的底部,且支杆(10)一端固定在踏板(08)上,另一端穿出缝隙(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缸体(01)的形状为无盖长方体形,所述活塞(02)的形状与所述缸体(01)的上口形状一致,且活塞(02)的底面积小于缸体(01)的上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缸体(01)的形状为无盖圆桶形,所述活塞(02)的形状与所述缸体(01)的上口形状一致,且活塞(02)的底面积小于缸体(01)的上口。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灭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08)的形状与所述缸体(01)的形状一致,且踏板(08)的面积小于缸体(01)的底面积。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灭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05)的形状为倒置U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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