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骨科外固定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69076.3 | 申请日: | 2010-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1464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04 |
发明(设计)人: | 刘法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法波 |
主分类号: | A61B17/60 | 分类号: | A61B17/60 |
代理公司: | 潍坊鸢都专利事务所 37215 | 代理人: | 周帅 |
地址: | 261031 山东省潍坊***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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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骨科 固定 支架 | ||
1.一种骨科外固定支架,包括支撑杆(1)和至少两块连接在支撑杆(1)上的夹块(2),其特征在于夹块(2)上连接有可转动可锁紧的调节座(4),调节座(4)上连接有可转动可锁紧的钢针夹块(1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夹块(2)通过螺栓(3)与调节座(4)连接,调节座(4)通过锁紧螺栓(5)与钢针夹块(16)连接,螺栓(3)和锁紧螺栓(5)的轴线相互交错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是:所述支撑杆(1)为由左杆段(11)和右杆段(12)构成的两体结构,左杆段(11)和右杆段(12)通过可伸缩的连接座(6)连接在一起。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是:所述连接座(6)包括相互搭接在一起且能相对滑动的左座体(61)和右座体(62),两座体上设有能将二者锁定为一体的锁紧装置和驱动两座体相对滑动的调节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是:所述锁紧装置包括设在左座体(61)和右座体(62)中的一座体搭接面上的长条通孔(7)和设在另一座体搭接面上的螺纹孔(8),两座体通过穿过长条通孔(7)并螺接在螺纹孔(8)内的连接螺栓(9)连接在一起。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骨科外固定支架,其特征是:所述调节装置为螺接在左座体(61)和右座体(62)中的一座体上的螺纹杆(10),螺纹杆(10)的末端仅能转动不能移动的活接在另一座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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