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上翻式自拍照相机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020587745.X 申请日: 2010-11-02
公开(公告)号: CN201837813U 公开(公告)日: 2011-05-18
发明(设计)人: 赵俊祥;刘晋 申请(专利权)人: 翔德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G03B17/38 分类号: G03B17/38;G03B17/20
代理公司: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48 代理人: 胡吉科
地址: 518102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洲石路11*** 国省代码: 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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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上翻式 自拍 照相机
【说明书】:

技术领域

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相机,尤其涉及一种上翻式自拍照相机。

背景技术

市场上主流的相机或摄录设备都具有将屏幕翻转到前方,方便用户做自拍的功能。但是,大部分的屏幕设计的位置其实都不适合自拍者的操作习惯,而造成拍摄效果不佳,或者要花更多的时间去适应。

1. 目前市场上主流的产品都是做侧翻式:

即屏幕由相机背面向左侧翻出90度(如图1),屏幕便能朝向与镜头同向的正前方,用户可以通过观察屏幕上显示的影像调整自己的拍摄角度,和拍摄效果。但由于屏幕是在镜头的侧边,眼睛往往因为注视着屏幕,而使得拍摄出的画面中眼睛是斜的。

2. 少量产品是做下翻式:

即屏幕由相机背面向下方翻出90度(如图2),屏幕也是能朝向与镜头同向的正前方,这样的好处是眼睛可以与镜头抓拍方向一直,但是由于屏幕在镜头下方,眼睛在注视屏幕时,不能呈现出最大的状态,使得拍摄效果不佳。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拍摄效果不佳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上翻式自拍照相机。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上翻式自拍照相机,包括相机本体、屏幕、翻转机构,所述相机本体设有镜头,所述屏幕与所述相机本体通过所述翻转机构活动连接,所述屏幕能够翻转至所述镜头上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该上翻式自拍照相机还包括滑动机构,所述滑动机构位于所述镜头与所述屏幕之间,所述滑动机构与所述屏幕和所述镜头相连、且调节所述屏幕和所述镜头的距离。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屏幕与所述镜头位于同一中轴线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屏幕位于所述镜头上方时,所述屏幕和所述镜头的距离为70毫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屏幕位于所述镜头上方时,所述屏幕和所述镜头的距离为60毫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屏幕位于所述镜头上方时,所述屏幕和所述镜头的距离为50毫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所述屏幕与所述相机本体通过所述翻转机构活动连接,所述屏幕能够翻转至所述镜头上方,所以当使用者在进行自拍时,使用者会观看镜头上方的屏幕,在观看屏幕时眼镜会睁得较大,从而使得拍摄效果更佳。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的侧翻式自拍照相机。

图2是现有技术的下翻式自拍照相机。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眼球偏移大小的表格。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3和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上翻式自拍照相机,包括相机本体1、屏幕3、翻转机构,所述相机本体1设有镜头2,所述屏幕3与所述相机本体1通过所述翻转机构活动连接,所述屏幕3能够翻转至所述镜头2上方。

所述屏幕与所述镜头位于同一中轴线上,使用者可轻易的将脸部图像调整在画面的中心位置,从而使得拍摄效果更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屏幕3位于所述镜头2上方时,所述屏幕3和所述镜头2的距离可以为70毫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屏幕3位于所述镜头2上方时,所述屏幕3和所述镜头2的距离可以为60毫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屏幕3位于所述镜头2上方时,所述屏幕3和所述镜头2的距离可以为50毫米。

以上的三个实施例给出了屏幕3和所述镜头2的距离分别为70毫米、60毫米和50毫米,以上三个数值可以获得一个较佳的拍摄效果。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该上翻式自拍照相机还包括滑动机构,所述滑动机构位于所述镜头2与所述屏幕3之间,所述滑动机构与所述屏幕3和所述镜头2相连、且调节所述屏幕3和所述镜头2的距离。使用者通过滑动机构可以调节屏幕3和所述镜头2的距离,从而使用者可以获得更好的拍摄效果。

如图4和图5所示,眼球到手持相机的距离为臂长AB,一般情况下儿童臂长AB=400mm, 中等臂长AB=600mm, 成人臂长AB=800mm。屏幕3中心位置和镜头2中心距离为BC,一般情况下小型相机BC=50mm(如:屏幕1.5寸~2寸的相机),中型相机BC=60mm(如:屏幕2.4寸~2.7寸的相机),大型相机BC=70mm(如:屏幕3寸或以上的相机)。AF为眼球半径,人类眼球直径一般约为24 mm

因此眼睛在注视屏幕3时,眼球会偏离中心位置(EF):

EF/BC = AF/AB

EF = (60*24/2)/600 = 1.2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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