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烧结机烟气分导式脱硫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02882.6 | 申请日: | 2010-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8558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9 |
发明(设计)人: | 王少权;李文勇;葛介龙;斯洪良;李卫忠;张永;顾亚萍;方培根;陈楼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7D17/00 | 分类号: | F27D17/00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韩洪 |
地址: | 310053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烧结 烟气 分导式 脱硫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对燃烧所排放的烟气净化处理领域,尤其涉及钢铁厂大、中型烧结机烟气中SO2的脱除装置。
【技术背景】
烧结烟气脱硫是当前钢铁行业环保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国务院发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即到2010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2549万吨减少到2295万吨。
目前,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仅次于火电行业,位居第二位。据调查,2005年全国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约74万吨,到2006年约76万吨;2007年为75.64万吨,比2006年仅减少了0.5%;2008年全国重点统计的钢铁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110万吨,其中烧结环节80万吨,占排放总量的70%以上。
由上述数据可知,在″十一五″前3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不但没有在2005年的基础上实现减排,反而有一定程度增加。而截至2009年5月底,我国仅形成烧结烟气脱硫能力8.2万吨,所以减排形势非常严峻。
迄今为止,烧结烟气脱硫工作的推进仍然缓慢,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因为烧结烟气量大导致脱硫投资大、运行成本高;二是原先钢铁厂没考虑烟气脱硫,导致该场地紧张,布置困难;三是各种脱硫技术均存在一些技术问题。目前电力行业烟气脱硫技术中,占主流的石灰石/石膏湿法在烧结行业应用中出现了设备腐蚀严重、堵塞、石膏难脱水、废水处理困难等技术难题,而且SO3、HCl、HF等形成气溶胶后难以脱除;而氨-硫铵法除了原料氨存在泄漏的危险外,由于硫铵的吸湿特性和微小粒径,脱硫后烟囱易出现冒白烟现象,而且脱硫后重金属和二噁英会进入脱硫副产物-硫铵;还有活性炭/焦法,虽然具有复合污染物综合脱除功能,但一次性投资及运行成本实在太高,根本得不到大面积推广。
目前,科技人员在烧结烟气污染物脱除技术及装置方面开展了一些有益的研究,如公告号为CN201302374Y的专利,对烧结机烟气进行了选择性脱硫,大大降低了设备及使用成本,但需对烧结机主抽风系统作重新调整,影响烧结机已经成熟的生产工艺,另一方面若不脱硫部分由于矿的变化含硫量较高会导致硫排放超标;如公告号为CN101306311A的实用新型专利,因为是全烟气脱除,所以成本很高,场地布置紧张。同样,公告号为CN101254394A的实用新型专利,也是全烟气处理,所以成本也很高,场地布置紧张。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种烧结机烟气分导式脱硫装置,不但能够降低投资及运行成本,而且即使烧结矿含硫量变化仍能使二氧化硫排放达标,减少环境污染。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专利提出了一种烧结机烟气分导式脱硫装置,用于烧结机的风箱,所述风箱包括依次设置的风箱首端、风箱中部和风箱末端,该装置包括第一初级除尘器和第二初级除尘器,所述第一初级除尘器的输入端连接到风箱中部,第一初级除尘器输出端设有第一主抽风机,第一主抽风机的输出端连接到反应器,反应器的输出端连接到脱硫除尘器,脱硫除尘器的气相输出端通过增压风机与烟囱相连,所述第一主抽风机的输出端还直接连接到烟囱;所述第二初级除尘器的输入端连接到风箱首端和风箱末端,第二初级除尘器的输出端设有第二主抽风机,第二主抽风机的气相输出端连接到烟囱。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主抽风机与反应器之间设有第一挡板门,第一主抽风机与烟囱之间设有第二挡板门,第二主抽风机的输出端与第一主抽风机的输出端之间设有第三挡板门,第二主抽风机与烟囱之间设有第四挡板门,可调节各通道的烟气处理量。
作为优选,所述增压风机与烟囱之间设有第五挡板门,可调节烟气处理量。
作为优选,所述脱硫除尘器通过贮灰槽连接增湿器,增湿器的输出端连接到反应器内,循环利用,节省成本,减少污染。
作为优选,所述脱硫除尘器采用袋式除尘器或者电除尘器或者电袋除尘器,结构简单,除尘效果好,成本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602882.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制备精铟用的搅拌装置
- 下一篇:铝合金冶炼用坩埚控温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