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葫芦用自动平衡车架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07003.9 | 申请日: | 2010-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827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9 |
发明(设计)人: | 郭超凡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9/10 | 分类号: | B66C9/10;B66C9/16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鼎和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1 | 代理人: | 郑乘澄 |
地址: | 300381 天津市南开***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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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葫芦 自动 平衡 车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动葫芦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动葫芦用自动平衡车架。
背景技术
目前,起重机已成为核电、军工、冶金、机械、化工和石油能源等各种领域中不可缺少的机械设备。电动葫芦起重机作为起重设备的一种,因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而被广泛用于工矿企业和仓储码头等场所。
电动葫芦一般包括由主梁和固定在主梁两端的端梁焊接成型的车架,两个端梁上分别安装两个在轨道上滑动的车轮。因上述车架为整体焊接成型,本身存在很大的焊接应力,再加焊接精度的影响,所以很难保证成型的车架的两个端梁是相互平行的,从而也就不能保证安装在两个端梁上的四个车轮位于同一个平面上,这样就使得电动葫芦的车架在轨道上运行时出现“三条腿”的现象,车架运行不平稳,车轮受力不均,极易磨损车轮,且调整维修所需费用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可避免车架出现“三条腿”现象、增加车轮的使用寿命、减少设备维修成本的电动葫芦用自动平衡车架。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动葫芦用自动平衡车架,包括固定电动葫芦的主梁和连接在主梁两端的两个端梁,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端梁中的一个与主梁刚性连接,另一个端梁与主梁通过铰轴铰接,所述铰轴的轴线与两个端梁垂直且平行于所述主梁的上平面。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所述主梁与端梁的铰接处设有连接板。
所述铰轴为圆柱销轴,圆柱销轴通过安装在其一端的开口销连接在端梁和连接板上。
所述铰轴为螺栓,螺栓通过与其配合的螺母连接在端梁和连接板上。
所述主梁和两个端梁构成H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即包括一个主梁和两个端梁,所述两个端梁中的一个刚性固定在主梁的一端上,另一个端梁通过铰轴连接在主梁的另一端上。上述铰轴的轴线与两个端梁垂直且平行于所述主梁的上平面。本实用新型中,与主梁铰接的端梁可通过沿铰轴转动来与固定在主梁另一端的端梁平行,从而可以保证安装在两个端梁上的四个车轮位于同一个平面上且全部与轨道接触。相比现有一体式焊接成型的车架,避免了因焊接应力和焊接精度影响而引起的车架“三条腿”现象出现,有效延长了安装在端梁上的车轮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的维修成本,且车架运行平稳。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主梁与端梁铰接处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主梁与端梁铰接处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主梁; 2、端梁; 3、连接板; 4、圆柱销轴; 5、开口销; 6、螺栓; 7、螺母; 8、电动葫芦; 9、车轮; 10、轨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和图2,一种电动葫芦用自动平衡车架,包括主梁1和端梁2,所述主梁1和端梁2均为碳素结构钢制成的长方形钢板。所述主梁1的一端焊接连接板3。上述一个端梁2焊接在主梁1无连接板3的一端且与主梁1垂直;另一个端梁2通过铰轴铰接在固定于主梁1一端的连接板3上,以此实现端梁2与主梁1的铰接。所述铰轴的轴线平行于所述主梁1的上平面并与两个端梁2垂直。端梁2与主梁1构成H形结构。所述连接板3为两个相互平行且垂直焊接在所述主梁1一端上的钢板,所述位于主梁1铰接端的端梁2设置在两个钢板之间并通过圆柱销轴4连接,圆柱销轴4的一端安装开口销5,所述圆柱销的材料为45号钢。
实施例2
如图3本实用新型中,在其他结构和连接关系不变的条件下,所述铰轴可以为螺栓6,位于主梁1铰接端的端梁2设置在两个钢板之间并通过螺栓6和螺母7连接,以此实现铰接。
本实用新型所述车架在使用时,车架主梁1上安装电动葫芦8,车架的两个端梁2上分别安装有两个车轮9,主梁1铰接端的端梁2可通过沿铰轴转动来使得所有车轮9均与轨道10接触,避免车架出现“三条腿”的现象,延长了车轮9的使用寿命。
本新型并不仅限于上述两种铰轴铰接结构,凡能够实现端梁2与主梁1通过铰轴铰接,且铰轴的轴线与两个端梁2垂直并平行于主梁1的上平面的铰接结构,均在本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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