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火灾应急救援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29253.2 | 申请日: | 2010-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997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0 |
发明(设计)人: | 唐国增 | 申请(专利权)人: | 唐国增 |
主分类号: | A62B5/00 | 分类号: | A62B5/00;A62B7/00;A62B9/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28 | 代理人: | 刘广生 |
地址: | 52445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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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火灾 应急 救援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在发生火灾时进行救援的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预防火灾等突发事故是需要时刻注意的。当发生火灾后,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特别是在高层商场、写字楼、高层住宅发生火灾,一旦有人员被困,死亡率极高。当室内发生火灾时,伴随产生有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据相关部门统计,死亡人数中有70%是被火灾产生的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熏死。目前的高楼大厦通常只配置有消防栓、灭火器来预防火灾,只能应对初起火源,当火势大且伴有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时,这种自救措施往往受到局限约束,未能惠及到大多被困火场内的人员自救。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高层室内发生火灾时可以进行自救的火灾应急救援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火灾应急救援装置,包括箱体,箱体中设有至少一个氧气口罩,氧气口罩的进气管连通至氧气源。
所述的箱体中设有报警开关。
所述的箱体中设有应急照明装置。
所述的氧气口罩通过卡扣放置在箱体内。
所述的箱体内设有消防护眼镜。
由于采用了上述的结构,本实用新型在室内发生火灾时可以进行自救,人不会被火灾产生的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熏死,其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推广价值,可广泛用于家庭、商铺、办公室、大厦通道等场所。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图1是火灾应急救援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火灾应急救援装置,包括箱体1,箱体1上设有箱盖7。箱体1中设有至少一个氧气口罩2,图中设有三个氧气口罩2。所述的氧气口罩2通过卡扣放置在箱体1内。所述的氧气口罩2的进气管3连通至氧气源4。氧气源4可以是高压氧气瓶。所述的箱体1中设有报警开关5,报警开关5可连接到大厦监控室。所述的箱体1中设有应急照明装置6。所述的箱体1内设有多个消防护眼镜,可避免被浓烟熏住保护视力。
当室内发生火灾时,被困人员用自来水喷洒全身后,打开箱盖,取出氧气口罩带在脸上,打开氧气源的氧气开关,这样被困人员可原地呼吸氧气,为外界救援争取宝贵时间。
总之,本实用新型虽然例举了上述优选实施方式,但是应该说明,虽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进行各种变化和改型,除非这样的变化和改型偏离了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否则都应该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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