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伞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53779.4 | 申请日: | 2010-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291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7 |
发明(设计)人: | 张嵩;丁广乾;高洪雨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电力学校 |
主分类号: | A45B11/04 | 分类号: | A45B11/04 |
代理公司: | 泰安市泰昌专利事务所 37207 | 代理人: | 姚德昌 |
地址: | 27100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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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新型伞。
背景技术
伞一般是由伞面、伞柄、伞支架组成,它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备的物品。伞不仅能挡雨还能遮阳,特别是在夏季天气变化多端,备一把伞,烈日炎炎时用来遮阳,下雨时用来挡雨,因此伞的使用率非常高。伞的使用给人们带来方便,有时也带来不便,如当人们双手都拿物品时,就不方便打伞了,另外,若是长时间打伞,手就会感觉累或酸痛。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将伞戴于头上而解放双手的新型伞。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伞,包括伞面、伞柄和伞支架,还包括帽子,在所述的帽子的帽体顶部设置有一个螺帽,沿帽体的边缘设置有支撑圈,帽体外侧分布设置有支撑螺帽的支架,支架的上端与螺帽连接,支架的下端与支撑圈连接,所述的伞柄下端与螺帽进行螺纹连接。
本实用新型将伞体通过螺母设置在支架上,支架与帽体进行连接,这样伞体就可以戴在头上,从而把双手空闲出来可以拿其他的物品了。本实用新型伞体通过螺母与支架和帽体连接,这样可方便拆卸,在需要打伞时将伞安装上使用,不需要打伞时只带帽子也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伞,包括伞面1、伞柄2和伞支架,还包括帽子3,在所述的帽子3的帽体顶部设置有一个螺帽4,沿帽体的边缘设置有支撑圈,帽体外侧分布设置有支撑螺帽4的支架5,支架5的上端与螺帽4连接,支架5的下端与支撑圈连接,所述的伞柄2下端与螺帽4进行螺纹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伞体和帽子3为可拆卸式连接,需要打伞时,可以手握持进行打伞使用,若双手都需要拿物品又需要打伞时,就可以把伞的伞柄2与螺母进行连接,因支架5与帽体连接,支架5起支撑伞体的作用并分散伞体的重量。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配一个方便手握持的手把,手把可以与伞柄2下部螺纹连接,当需要手打伞时可以通过握持手柄进行打伞。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将伞戴于头上而解放双手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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