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气水混合泵臭氧尾气的分解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54546.6 | 申请日: | 2010-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6938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14 |
发明(设计)人: | 乐飞;朱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康尔臭氧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19/00 | 分类号: | B01D19/00;B01D53/86;B01D53/66 |
代理公司: | 上海海颂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58 | 代理人: | 何葆芳 |
地址: | 212211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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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混合泵 臭氧 尾气 分解 装置 | ||
1.一种气水混合泵臭氧尾气的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气水分离机构以及臭氧分解机构,混合泵出水接头从气水分离机构的下端伸入气水分离机构内并与气水分离机构密闭连接,气水分离机构的上端与臭氧分解机构的下端连接,臭氧分解机构的上端设有出气口接头;气水混合泵的出水管一端与气水混合泵的出口阀门相连接,另一端从气水分离机构的下侧水平伸入气水分离机构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水混合泵臭氧尾气的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水分离机构包括尾气排放接头、气水分离罐、气水分离罐体封头以及底板,气水分离罐的下端与底板连接固定,底板开有与混合泵出水接头外形相应的中心孔;气水分离罐的上端与气水分离罐体封头连接固定,气水分离罐体封头的上端与尾气排放接头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水混合泵臭氧尾气的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分解机构包括臭氧分解罐、隔板、臭氧分解罐体封头、水汽分离筒以及臭氧分离筒,所述隔板设于臭氧分解罐内并将臭氧分解罐隔为上腔体、中腔体以及下腔体,水汽分离筒设于中腔体内,所述水汽分离筒的上端封闭,下端通过螺纹接头穿入下腔体,水汽分离筒的相对两侧外表面均匀间隔设有通孔并包裹120目不锈钢网丝;臭氧分离筒设于上腔体内,臭氧分离筒的上端封闭,下端开口并通过隔板与中腔体相通,臭氧分离筒侧面均匀排列布满通气孔并包裹120目不锈钢网丝;所述上腔体内壁与臭氧分离筒之间还设有颗粒状的臭氧分解触媒;臭氧分解罐的上端设有出气口接头,下端与臭氧分解罐体封头连接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水混合泵臭氧尾气的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解装置还包括单向滤水机构,所述单向滤水机构设于气水分离机构以及臭氧分解机构中间,并分别与气水分离机构以及臭氧分解机构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气水混合泵臭氧尾气的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单向滤水机构包括浮子、阀体以及阀套,所述浮子以及阀体均设于阀套内,阀体的上端开有与臭氧分解机构相连接的中心孔,下端呈喇叭状开口;浮子设于喇叭状开口内,浮子的下方与阀套之间开设有支撑浮子的通孔,通孔与气水分离机构相通。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水混合泵臭氧尾气的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分解机构的下侧设有水平放置的不锈钢弯头,不锈钢弯头的一端与外界相连接,另一端伸入臭氧分解机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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