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机顶盒有效
申请号: | 201020671670.3 | 申请日: | 2010-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474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24 |
发明(设计)人: | 王银彬;胡渝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1 | 分类号: | H04N21/41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 代理人: | 李顺德 |
地址: | 62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顶盒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顶盒,具体的说是一种带USB接口的机顶盒。
背景技术
随着数字电视的普及,数字卫星电视机顶盒、数字有线电视机顶盒和数字地面波电视机顶盒等各种类型的机顶盒已经大量进入每个家庭。然而不同的客户群对产品功能的个性要求是千差万别的,而通常机顶盒产品的功能都是按大众普遍和基本需求定制的功能,很难满足客户的个性功能要求,市场需要将定制的各种外接功能模块通过简单的端口接插,就能实现不同用户不同功能的一种机顶盒。USB(通用串行总线)作为一种通用的外接接口,能够适用于各种场合。目前具有USB接口的机顶盒其USB接口功能多用于厂家对机顶盒系统升级、用户简单浏览外接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MP4等)中的图片或用户通过机顶盒使用电视等播放设备收听/收看外接存储设备中的音/视频文件。而对不同用户定制的外接功能模块通常需要长时间插接在机顶盒上,其体积也可能偏大。目前机顶盒的USB接口都是设置在机顶盒的本体上,且其外接接口都朝向机顶盒外,这种结构就决定了无论是什么样的外接设备,都无法和原有机顶盒成为一个整体,既影响了整体的美观,也占用了多余的外部空间。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以上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机顶盒,能够通过机顶盒的USB接口实现对各种外接功能模块尤其适合但不仅限于需要长期接插模块的连接,并且在整体结构上更具有实用性和美观性。
本实用新型的机顶盒,其上设置有与其主芯片连接的USB接口单元,至少在机顶盒面板的至少一侧设有突出于机顶盒侧壁边缘的延伸结构,USB接口单元以其外接USB接口朝向该延伸结构内侧的方式设置在该延伸结构内侧。可将机顶盒的任意面的至少一侧设置为突出机顶盒边缘的结构。将该突出机顶盒边缘的结构设置在机顶盒面板的任意侧,当用户需要接插或移除外接设备特别是各种体积较大的功能模块时不需要拆开机顶盒盒体便能进行操作,非常方便快捷。将USB接口单元以其外接USB接口朝向该延伸结构内侧的方式设置在该延伸结构内侧,由此结构则使得外接设备位于这个突出结构与相邻的机顶盒面形成的空间体内,从而与机顶盒形成一个整体,也利于进一步将外接设备固定于机顶盒上。
进一步,在机顶盒面板横向相对的两侧设有延伸结构,在所述延伸结构上按所述方式各设置有一个USB接口单元。机顶盒的外接模块通常与机顶盒的侧壁外形相适应,在机顶盒面板横向相对的两侧设置延伸结构上插接外接模块后,外接模块的外表面将与机顶盒外表面相适应,使外接模块与机顶盒外观上成为整体形式,提高了机顶盒的美观性。
进一步,USB接口单元经定位结构以可拆装方式与所述延伸结构连接。USB接口单元在延伸结构上可以独立进行拆装。
进一步,用于定位USB接口单元的电路板的结构为所述延伸结构上的卡槽。利用延伸结构上的卡槽对USB接口单元的电路板定位,也可以用螺钉等紧固件对USB接口单元进一步稳固设置。
进一步,USB接口单元与其所在的延伸结构之间设有弹性结构。弹性结构的作用是使外接模块与机顶盒USB接口插接时更牢固,保证相互接触更紧密。弹性结构可以为橡胶、塑胶、或塑料等弹性材料垫,也可以为具有适当弹性力的弹簧或弹片等弹性件。
优选的,USB接口单元与其所在的延伸结构之间的弹性结构为弹性材料垫。使用弹性材料垫能够简化工艺,并且也能达到较好的应用效果。
进一步,USB接口单元所在的延伸结构与所邻的机顶盒壁间设有扩展盒。在USB接口单元所在的延伸结构与所邻的机顶盒壁间设置扩展盒,使机顶盒USB接口和外接设备插接后隐藏于扩展盒内,当机顶盒USB接口未插接外接设备时,扩展盒能遮挡住USB接口,保持了机顶盒外形的完整统一。
进一步,扩展盒经所邻机顶盒壁上的导向定位结构固定连接。通过设置在机顶盒边缘的导槽或导轨,将扩展盒滑动推/拉进行安装,并且可以进一步通过螺钉或卡扣等固定结构将扩展盒固定在机顶盒上。此外,也可以单独只用螺钉或卡扣等固定结构将扩展盒固定在机顶盒上。
进一步,在机顶盒面板横向相对两侧的延伸结构与所邻的机顶盒壁间各设有一个可互换安装的扩展盒。两侧的扩展盒外形和功能均完全一样,并且在安装上没有方向上的区分,可以灵活的互换位置安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671670.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