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激光防护镜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73232.0 | 申请日: | 2010-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609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07 |
发明(设计)人: | 金承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延边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F9/02 | 分类号: | A61F9/02 |
代理公司: | 延边科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2104 | 代理人: | 崔在吉 |
地址: | 133000 吉林省延***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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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激光 防护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具,尤其是涉及一种便携式激光防护镜。
背景技术
目前,在皮肤科激光治疗各种皮肤病时,因激光光束对医务工作者的眼睛有损害作用,需要佩戴防护眼镜来保护眼部。在医疗过程中具体操作时,由于医务人员戴眼镜而看不清患者的治疗区域而影响了治疗,所以在治疗过程中需反复摘下眼镜进行观察治疗区域,摘眼镜时很容易污染操作者的手套而增加对患者的感染。另外,目前有不少医务人员因近视而在工作中佩戴眼镜,这些人员在进行激光治疗操作时有戴两副眼镜的麻烦。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了一种使用方便,无需再摘戴眼镜的便携式激光防护镜。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它包括防护镜片及防护镜片外端设有的框架,框架上设有用于固定激光手具的弹性固定环,固定环和框架之间设有调整弹性固定环和激光手具之间松紧度的调整螺母。
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激光防护镜具有如下优点:使用方便,无需再摘戴眼镜也能轻松进行治疗工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具体使用时的结构示意图。
在图1至图2中,1、防护镜片,2、框架,3、固定环,4、调整螺母,5、激光手具。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激光防护镜包括防护镜片1及防护镜片1外端设有的框架2,框架2上设有弹性固定环3,固定环3和框架2之间设有调整螺母4。
如图2所示,具体使用时,把激光手具5放入弹性固定环3内,调整调整螺母4进行固定,然后操作者手持激光手具5透过防护镜片1对患者病变部位进行医治,医治后,移开激光手具5对医治部位进行观察,再决定是否进行补治.医治完毕,调整调整螺母4,把激光手具5撤出和本实用新型分别保管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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