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坑中坑钢板桩基坑支护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76839.4 | 申请日: | 2010-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834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9 |
发明(设计)人: | 李仁民;方磊;李青苗;龚文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南大学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张惠忠 |
地址: | 210096***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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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坑中坑 钢板 桩基 支护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坑中坑钢板桩支护结构,属于岩土工程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 地下室坑中坑指的是电梯井、集水井、设备基础等部位, 这些部位的标高往往比地下室底板承台要低, 结果形成基坑中的小坑, 其坑底高差一般在2~4m 左右。坑中坑是基坑工程中非常常见的形式,其施工改变了外坑施工形成的二次应力场,使应力重新分布,同时会影响基坑的整体稳定性。如果事先考虑不周全,就会酿成重大工程事故。但是对于坑中坑问题的研究,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在现行基坑规范《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 9258-9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 120-99》中也未涉及该问题。
目前坑中坑常见的支护形式有水泥搅拌桩重力墙、钻孔灌注桩+深搅桩止水、松木桩加内支撑、复合土钉墙等支护技术。水泥搅拌桩重力墙和排桩+深搅桩止水支护需在基坑土方开挖前施工,大坑深度范围空搅,但应插入坑中坑底部一定深度,施工周期长,工程造价较高。松木桩加内支撑是在大坑开挖后,在坑中坑四周压入密排的松木桩,在坑中坑的四周打入密排松木桩,桩顶用槽钢作围檩连接为整体,并用钢管等作为内支撑, 因为受松木桩长度限制和拆撑后悬臂受力的抗弯强度限制, 所以松木桩支护适用于坑中坑的挖深不大的情况(一般挖深应<2.5m),优点是支护造价比较低,施工比较方便。复合土钉墙是先施工深层搅拌桩,然后在大坑开挖完成后,分层开挖坑中坑,分层施工土钉,直至开挖至坑中坑底部,施工比较麻烦,且时间较长。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施工时间短,适用于开挖深度较深的坑中坑钢板桩基坑支护结构。
一种坑中坑钢板桩基坑支护结构,包括分别与地表平行的大坑底标高、坑中坑底标高,沿大坑底标高向坑中坑底标高纵向设置钢板桩,钢板桩的上端连接槽钢形成槽钢围檩,槽钢围檩上连接钢管或型钢形成内支撑。
本实用新型的槽钢与钢板桩之间螺栓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槽钢围檩与钢管或型钢之间通过节点钢板连接。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本实用新型的钢板桩可以作为支护结构,同时也可以作为止水帷幕,适用于软土和各种土质条件,和内支撑一起组成空间支护结构,可以有效控制坑中坑变形,减少坑中坑开挖对大基坑支护结构的影响。钢板桩结构简单,施工方便、快捷,施工后可以回收,循环使用,绿色环保。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坑中坑钢板桩基坑支护结构,包括分别与地表平行的大坑底标高1、坑中坑底标高2,沿大坑底标高1向坑中坑底标高2纵向设置钢板桩3,钢板桩3的上端连接槽钢4形成槽钢围檩,槽钢围檩上连接钢管或型钢形成内支撑5。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槽钢4与钢板桩3之间螺栓连接。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槽钢围檩与钢管或型钢之间通过节点钢板6连接。
本实用新型在坑中坑的四周打入密排扣接的钢板桩, 桩顶用槽钢作围檩连接为整体,可用螺栓连接,并用φ377 钢管或型钢作内支撑,如图1所示。当坑中坑所处地层为淤泥或淤泥质粘土时,可铺设路基箱,确保施工机械可以行走。槽钢围檩通过节点钢板与φ377钢管焊接。坑中坑的砼垫层浇筑达到龄期、设置换撑后,即可拆除支撑和槽钢围檩。坑中坑的侧壁及大基坑底板施工完成后,拔出钢板桩。
本实用新型在施工过程中,包括以下步骤:(a)根据场地条件和计算分析,确定钢板桩支护结构,包括长度,采用悬臂支护结构还是采用内支撑等;(b)施工四周钢板桩;(c)施工桩顶围囹和内支撑;(d)开挖基坑;(e)对基坑坑底进行清理、整平,浇筑垫层,拆除围囹和支撑;(f)施工底板及主体结构,最后拔出钢板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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