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加压空心钉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92958.9 | 申请日: | 2010-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3006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7 |
发明(设计)人: | 洪宁;洪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洪宁 |
主分类号: | A61B17/86 | 分类号: | A61B17/86;A61B17/76 |
代理公司: | 蚌埠鼎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4102 | 代理人: | 王琪 |
地址: | 233040 安徽省蚌埠***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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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加压 空心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器械,具体说涉及一种加压空心钉。
背景技术
股骨颈骨折是临床上较为常见的骨折种类。股骨颈骨折后,由于股骨颈的特殊解剖结构,常常由于股骨头得不到足够的营养和血液供应造成股骨头坏死,股骨颈骨折是造成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在临床上还没有预防因股骨颈骨折造成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有效方法。
传统的用于治疗股骨颈骨折的加压空心钉,将所述的骨折两端固定连接在一起,只能起到单纯的固定骨折的作用,不能给股骨颈骨折后的股骨头增加血液供应,并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原有的骨折接触面,加重了股骨头缺血的状况。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加压空心钉,在采用该加压空心钉治疗股骨颈骨折的过程中,能够增加相应股骨头的血液供应,从而避免股骨头的缺血性坏死。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加压空心钉,包括中空的钉体,钉体的首端为自攻刃头,钉体的首段外表面和尾段外表面均设有螺纹,尾段外表面所设螺纹的螺距小于首段外表面所设螺纹的螺距,钉体的中段侧壁上设有若干通孔。
为能简洁说明问题起见,以下对本实用新型所述加压空心钉均简称为本空心钉。
采用本空心钉治疗股骨颈骨折的过程中(即采用本空心钉将股骨颈骨折的骨折两端固定连接后),因本空心钉在骨折线的两端各有若干个通孔,故可使骨折线远端的松质骨内的血液通过通孔进入中空的钉体内,再从骨折线近端的通孔中流出,将血液送入靠近骨折线近端的股骨头处,实现并大大加快了骨折断面两端之间的血液交换和流通,能够增加相应股骨头的血液供应,促进骨折愈合,从而避免股骨头的缺血性坏死,对预防因股骨颈骨折而造成的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化,所述通孔在钉体的中段侧壁上呈螺旋状布置。
所述通孔为8至10个。这样,在本空心钉坚固性得以确保的前提条件下,可促进更多的血液供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所述钉体的尾端为带有一字型凹槽的六棱体。这样,便于本空心钉的拧入和退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自下而上看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自上而下看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图2,本空心钉包括中空的钉体A,钉体A的首端为自攻刃头3,钉体A的首段外表面设有螺纹2、钉体A的尾段外表面设有螺纹1,尾段外表面所设螺纹1的螺距小于首段外表面所设螺纹2的螺距,钉体A的中段侧壁上设有呈螺旋状布置的八个通孔4,钉体A的尾端为带有一字型凹槽51的六棱体5。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显而易见的若干变换或替代以及改型,这些也应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比如:钉体中段侧壁上所设通孔的个数还可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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