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紫外线测量装置的便携式数字移动电视无效
申请号: | 201029216003.3 | 申请日: | 2010-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9985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05 |
发明(设计)人: | 李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剑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G01J1/4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1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紫外线 测量 装置 便携式 数字 移动 电视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视,特别是涉及一种可检测阳光中紫外线强度的便携式数字移动电视。
背景技术
随着数字电视技术的发展,目前市面上出现大量的供个人使用的便携式数字移动电视(俗称口袋电视、手持电视),包括诸如CMMB、DMB-TH、DVB-T/H、ISDB-T、ATSC-M/H、T-DMB/S-DMB等不同标准的带有GPS卫星定位系统以及融合了MP3、MP4、电子辞典、电子书和拍照等功能的移动电视产品,这些产品外形精巧,方便携带,适合各种年龄、不同性别和身份的消费者使用。通过专利文献等资料检索及市场调查发现,在众多的便携式数字移动电视产品中,缺乏针对使用者身体健康进行维护的数字移动电视产品,特别是没有带紫外线测量功能的便携式数字移动电视产品出现。
目前大气环境中臭氧层遭到日趋严重的破坏,地面受到紫外线辐射越来越多,人们暴晒于紫外线下的机会也随之增加,过量的紫外线对人体机能造成很大危害,削弱了细胞自身修复能力,引起皮肤弹性组织变性、角化甚至诱发皮肤癌变,对眼球晶状体造成损伤并导致白内障等眼睛疾病,因此,检测紫外线强度,避免紫外线对人体的损伤,已成为现代人健康生活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紫外线测量装置的便携式数字移动电视,便携式数字移动电视具有体型精巧、随身携带的优点,将紫外线测量装置与便携式数字移动电视结合为一体,可方便使用者随时随地对日光中的紫外线强度进行检测,以防止紫外线对人体带来的损害。
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为:一种带紫外线测量装置的便携式数字移动电视,包括机壳、安装在机壳上的图像显示屏和安装在机壳内的与图像显示屏电性连接的电视信号接收处理电路模块,还包括依次电性连接的紫外线传感器、紫外线信号处理单元和紫外线强度指示单元,紫外线传感器将检测到的紫外线变换为电信号经过紫外线信号处理单元处理后通过紫外线强度指示单元显示出来。
所述电视信号接收处理电路模块是CMMB、DMB-TH、DVB-T/H、ISDB-T、ATSC-M/H或T-DMB/S-DMB标准的数字电视信号接收处理电路。
所述的紫外线传感器安装在机壳上,或通过导线、插头和插座的方式外置,紫外线信号处理单元是一个通用型单片机,紫外线传感器通过信号放大电路及A/D转换电路连接单片机的紫外线信号输入端口,所述紫外线指示单元是LED发光二极管或LCD液晶显示器。
进一步的,紫外线信号处理单元是电视信号接收处理电路模块中的中央处理器芯片,紫外线强度指示单元是便携式数字移动电视的图像显示屏,图像显示屏以数字、文字、图形或符号方式显示紫外线的强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将紫外线测量装置同方便携带的个人移动电视相结合,可随时随地了解和掌握阳光中的紫外线强度,以便采取正当防护措施,避免紫外线对人体的伤害。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电路原理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第二电路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带紫外线测量装置的便携式数字移动电视,由机壳1、图像显示屏2、电视信号接收处理电路模块3组成,电视信号接收处理电路模块3由信号接收解调单元和中央处理器构成,信号接收解调单元是CMMB、DMB-TH、DVB-T/H、ISDB-T、ATSC-M/H或T-DMB/S-DMB标准的信号接收解调芯片,该单元的TS或SPI或MSF复合数据输出端连接中央处理器的复合数据输入端口,中央处理器采用诸如福州瑞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的RK27系列,北京君正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JZ47系列、AMD公司的AU1200以及飞思卡尔的MX31等多媒体数字移动电视专用的中央处理器芯片,这些处理器芯片自带图像显示屏驱动接口和控制按键接口,控制按键可采用机械键盘或触摸屏方式,这些处理器芯片还带有摄像头、GPS、FM调频收音、无线收发、闪存(FLASH)、TF/SD卡等信号输入和控制端口,可根据需要加入摄像拍照、GPS定位、FM调频收音、蓝牙无线收发、电子阅读器及MP3/MP4等附加功能,从而实现便携式移动电视功能的多样化。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剑,未经李剑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9216003.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耐高温日光型荧光颜料的生产系统
- 下一篇:一种防盗螺母及其专用空心套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