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乐器的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04919.8 | 申请日: | 2010-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927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1 |
发明(设计)人: | 克里斯蒂娜·罗德里戈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克里斯蒂娜·罗德里戈斯 |
主分类号: | G10G5/00 | 分类号: | G10G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谭佐晞;杨炯 |
地址: | 南非米*** | 国省代码: | 南非;Z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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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乐器 支架 | ||
1.一种用于乐器的支架,所述支架包括接地底座、从所述底座延伸的支柱和附接在所述支柱上的夹持组件,所述夹持组件包括一对夹持臂,每一个所述夹持臂沿横向于所述支柱的轴线相对于另一个夹持臂可变地隔开,以当所述乐器被安放在其间时可分离地接合所述乐器的相应侧,从而将所述乐器保持在使用者方便存取和演奏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乐器为小提琴或中提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柱包括可在相应端互相接合以改变所述支柱的高度的至少两个构件。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头部部件,各所述夹持臂被附接在所述头部部件上且所述支柱的顶端被附接在所述头部部件上以使所述夹持臂与所述支柱接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臂可在操作位置与非操作或存放位置之间相对于所述头部部件枢转移动,其中所述夹持臂在操作位置相对于所述支柱侧向延伸,其中所述夹持臂在非操作或存放位置邻近所述支柱纵向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臂在水平面上方15°到25°的范围内定向在所述操作位置,以在重力作用下保持所述乐器被夹持在所述夹持臂内。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两个齿条,各所述齿条从相应的夹持臂侧向且向内延伸。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每个齿条与另一个齿条相遇,以在所述头部部件处或在其内至少部分互相成平行关系地放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布置成接合各所述齿条的小齿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小齿轮和各所述齿条的至少一部分被容纳在安装在所述头部部件内的可旋转的圆筒体内。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致动器,所述致动器附接在所述小齿轮上以将施加于其上的旋转运动传输到所述小齿轮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部件包括槽,所述槽允许所述致动器当被用于使所述夹持臂在所述操作位置与所述非操作位置之间枢转地移动时行进。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槽在其端部具有端部构型,所述端部构型分别可操作地限定所述操作位置和非操作位置。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器包括手持部件、位于所述手持部件下方的止挡构型和将所述手持部件连接到所述小齿轮上的轴。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部件包括偏压部件,所述偏压部件将所述部件附接在所述轴上且其向内轴向地偏压所述部件。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挡构型与所述槽端部构型互补地成形,以当所述部件被向内偏压时位于其中,从而防止所述致动器沿着所述槽移动。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夹持臂包括垂直地附接在相应远端上的指形突起部,各所述指形突起部在使用中向内指向,以向被夹持在所述夹持臂之间的所述乐器提供保持装置。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各指形突起部可绕所述相应的夹持臂的纵向轴线旋转。
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夹持臂至少部分地用压力吸收材料包封,以向控制所述夹持臂的所述乐器的表面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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