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模块、发光模块单元及背光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10506.0 | 申请日: | 2010-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4164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1 |
发明(设计)人: | 山下笃司;锅泽弘之;隅谷宪;汤元学;小野崎学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Y101/02;F21V23/00;F21V23/06;G02F1/1333;H01L33/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张远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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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模块 单元 背光 系统 | ||
1.一种发光模块,其中,
在基板上形成有阳极控制信号配线组、阴极控制信号配线组、沿所述基板的长边方向排列的多个发光体,
在所述基板的两端各自具有由多个阴极端子和一个以上的阳极端子构成的第一连接器及第二连接器,
通过连接前级的所述第二连接器和后级的所述第一连接器而能够构成多级连接,
所述发光模块的特征在于,
所述阳极控制信号配线组具有:
通用的第一阳极配线,其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器的所述阳极端子的一个连接且另一端与所述基板上的全部的所述发光体的一端连接;
第二阳极配线,其一端与所述第一阳极配线中的任一个连接且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接器的所述阳极端子的一个连接但与所述基板上的所述发光体不直接连接,或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器的所述阳极端子的一个连接且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接器的所述阳极端子的一个连接,
所述阴极控制信号配线组具有:
由一个以上的第一阴极配线构成的第一阴极配线组,该一个以上的第一阴极配线的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器的所述阴极端子的一个连接且另一端与所述基板上的一个所述发光体的另一端连接;
由一个以上的第二阴极配线构成的第二阴极配线组,该一个以上的第二阴极配线的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器的所述阴极端子的一个连接且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接器的阴极端子的一个连接但不与所述基板上的所述发光体连接,
所述第一阴极配线组内的各所述第一阴极配线所连接的所述第一连接器内的阴极端子构成第一阴极端子组,
所述第二阴极配线组内的各所述第二阴极配线所连接的所述第一连接器内的阴极端子构成第二阴极端子组,
第三阴极端子组配置在与所述第一阴极配线的条数相同的、同类的所述发光模块或所述第一阴极配线的条数不同的、不同类的所述发光模块的所述第一连接器的所述第一阴极端子组相同的物理位置,其中所述第三阴极端子组由所述第二阴极配线组内的至少一部分的所述第二阴极配线的另一端所连接的所述第二连接器的所述阴极端子构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阴极配线组包括由不与所述第三阴极端子组的所述阴极端子连接的所述第二阴极配线构成的第三阴极配线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阴极配线组内的各所述第二阴极配线所连接的所述第一连接器内的所述阴极端子构成第四阴极端子组,
所述第三阴极配线组内的各所述第二阴极配线所连接的所述第二连接器内的所述阴极端子构成第五阴极端子组,
所述第一连接器的所述第四阴极端子组和所述第二连接器的所述第五阴极端子组配置在相同物理位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
与所述第三阴极端子组的所述阴极端子连接的所述第二阴极配线的条数和所述第一阴极配线的条数不同。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连接器及所述第二连接器具有多个阳极端子,
所述发光模块还具有端子间第二阳极配线,该端子间第二阳极配线作为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器的所述阳极端子的一个连接且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接器的所述阳极端子的一个连接但不与所述基板上的所述发光体连接的所述第二阳极配线。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阳极配线之中的一个所述端子间第二阳极配线所连接的所述第二连接器的所述阳极端子与另一所述发光模块的所述第一阳极配线所连接的所述第一连接器的所述阳极端子的物理位置一致。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
第一阳极端子组配置在与第二阳极端子组相同的物理位置,其中所述第一阳极端子组由所述第二阳极配线之中的所述端子间第二阳极配线所连接的所述第一连接器内的所述阳极端子构成,所述第二阳极端子组由所述端子间第二阳极配线所连接的所述第二连接器内的所述阳极端子构成。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体为LED。
9.一种发光模块单元,其特征在于,
其具备多个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模块,
通过连接前级的所述第二连接器和后级的所述第一连接器而连结所述发光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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