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以及使用该负极材料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13295.6 | 申请日: | 2010-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623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22 |
发明(设计)人: | 龟田隆;佐藤秀治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化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587 | 分类号: | H01M4/587;H01M4/36;H01M10/0525;H01M10/056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郑树槐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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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负极 材料 以及 使用 | ||
1.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其包含下述碳材料A及碳材 料B,
碳材料A:其是包含石墨粒子及包覆该石墨粒子表面的无定形碳的多层 结构碳材料,通过广角X射线衍射法测定的其002面的面间距(d002)为3.37 以下、Lc为900以上,振实密度为0.8g/cm3以上,氩离子激光拉曼光谱 中的1360cm-1附近峰强度与1580cm-1附近峰强度之比、即拉曼R值为 0.25~0.6;
碳材料B:通过广角X射线衍射法测定的其002面的面间距(d002)为3.37 以下、Lc为900以上,振实密度为0.8g/cm3以上,氩离子激光拉曼光谱 中的1360cm-1附近峰强度与1580cm-1附近峰强度之比、即拉曼R值为 0.11~0.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其中,碳 材料A和碳材料B的平均粒径之比,即碳材料A的平均粒径/碳材料B的平 均粒径在0.7~1.3的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其中, 碳材料B在碳材料A及碳材料B的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为30~70重量%。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 其中,通过广角X射线衍射法测定的用于碳材料(A)的石墨粒子的002面的 面间距(d002)为3.37以下、Lc为900以上,振实密度为0.8g/cm3以上, 氩离子激光拉曼光谱中的1360cm-1附近峰强度与1580cm-1附近峰强度之比、 即拉曼R值为0.2~0.5。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 其中,碳材料(B)为包含球状石墨粒子和包覆该球状石墨粒子表面的石墨质 碳的多层结构碳材料。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其中,通 过广角X射线衍射法测定的所述球状石墨粒子的002面的面间距(d002)为 3.37以下、Lc为900以上,振实密度为0.8g/cm3以上,氩离子激光拉曼 光谱中的1360cm-1附近峰强度与1580cm-1附近峰强度之比、即拉曼R值在 0.2~0.5的范围。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 其中,碳材料A的比表面积为0.5~8m2/g。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 其中,利用流式颗粒分析仪求出的用于碳材料A的石墨粒子的平均圆形度 为0.88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 其中,利用流式颗粒分析仪求出的用于碳材料B的球状石墨粒子的平均圆形 度为0.88以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材 料,其中,利用水银压入法测定的碳材料A及碳材料B的10nm~100000nm 范围的微孔容积为0.4ml/g以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材 料,其中,碳材料A的平均粒径在2~30μm的范围。
12.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其包含负极层及集电体,所述负 极层含有粘结树脂及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 负极材料。
13.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具备权利要求12所述的负极、能够 吸留和放出锂离子的正极、以及非水电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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