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监视系统及通信管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14851.1 | 申请日: | 2010-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789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14 |
发明(设计)人: | 藤沢正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科姆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F21/20 | 分类号: | G06F21/20;H04N7/18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关兆辉;穆德骏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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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监视 系统 通信 管理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监视系统,其中监视对象的终端和使用者一侧的终端互相连接并能够通信,上述监视对象的终端取得监视信息,上述使用者一侧的终端获得监视信息并使用。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对店铺、工厂等监视对象设置监视照相机从而远程监视影像的监视系统已经实用化。监视影像发送到远程的监视中心,并发送到监视对象的所有者(主人)的办公室。监视影像的发送使用ISDN等普通公用线路(例如专利文献1)。
近年来,因ADSL、FTTH这样的宽带线路的普及,在因特网上实现收发监视系统中的监视影像等的需求增大。通过利用因特网有助于节约成本、提高系统灵活性。
作为在因特网上传送声音、影像的技术,称为SIP(Session Initiation Protocol:会话发起协议)的协议为人所知。SIP适用于IP电话、电视会议等。为了通过SIP连接两个地点,在SIP服务器中注册各地点的地址。这样一来,在注册了地址的地点之间可进行SIP的通信。
但是如果将SIP适用于监视系统则要考虑安全性的问题。即,在从外部对监视对象的影像等进行监视的监视系统中要求较高的安全性。与之相对,在SIP中,通过注册地址可连接任意的地点。因此,从安全性的角度出发不希望直接将SIP适用于监视系统。
例如,假设监视对象是店铺,多个店铺的终端连接到监视中心。监视中心也连接到各店铺的店主的终端。此时,可连接到各店铺的终端的应仅限于对应的店主的终端。
但是在现有的SIP中,在SIP服务器中注册了地址的任意的终端之间可进行连接。作为基本的认证功能,SIP服务器可进行密码及ID的认证。但这仅限于终端和SIP服务器之间的认证。如果许可了终端和SIP服务器的连接,则无法限制经由SIP服务器的终端之间的组合。所以也无法限制店铺的终端和店主终端间的连接。因此,店主有可能获得自己之外的店铺的监视信息。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1-54102号公报
发明内容
本发明在以上背景下产生。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提高将SIP适用于监视系统时的安全性的监视系统。
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是一种监视系统,该监视系统具有:对监视信息进行通信的多个终端;管理多个终端的通信的通信管理装置,多个终端分别设置在监视对象一侧,或利用从监视对象接收的监视信息的使用者一侧,其构成是,当多个终端的一个终端向其他终端请求连接时,该连接源终端将包括连接地终端的识别信息在内的SIP的邀请消息发送到通信管理装置,通信管理装置具有:SIP服务器;许可信息存储部,存储连接许可信息,该连接许可信息表示连接应被许可的终端的组合;许可处理部,参照连接许可信息判断是否许可终端间的连接,当SIP服务器从连接源终端取得邀请消息时,将邀请消息中包含的连接地终端的识别信息提供到许可处理部,当许可处理部许可了终端间的连接时,SIP服务器将来自连接源终端的邀请消息提供到连接地终端。
本发明的另一方式是一种通信管理装置,该通信管理装置管理对监视信息进行通信的多个终端的通信,通信管理装置具有:SIP服务器;许可信息存储部,存储连接许可信息,该连接许可信息表示连接应被许可的终端的组合;和许可处理部,参照连接许可信息判断是否许可终端间的连接,SIP服务器从多个终端中的一个取得包括对其他终端的识别信息在内的SIP的邀请消息时,许可处理部根据邀请消息中含有的连接地终端的识别信息判断是否许可终端间的连接,当许可处理部许可了连接时,SIP服务器将来自连接源终端的邀请消息提供到连接地终端。
如下所述,本发明存在其他方式。因此,本发明的公开意在提供本发明的部分方式,并不限制在此记述请求的发明范围。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本发明的监视系统的整体构成的图。
图2是较具体的表示监视系统的构成的框图。
图3是表示本发明的监视系统中的主要构成的框图。
图4是表示许可信息存储部中存储的连接许可信息的表例的图。
图5是表示在监视系统中进行终端间的通信时的动作的图。
图6是表示监视装置作为连接源以进行终端间的通信的动作的图。
图7是表示使用者装置作为连接源以进行终端间的通信的动作的图。
标号说明
1 监视系统
3 监视中心
5 监视对象
7 使用者地点
11 通信管理装置
13 中心装置
15 监视装置
17 使用者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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