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安全眼镜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19659.1 | 申请日: | 2010-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395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2 |
发明(设计)人: | B·普利托;J·格利森;R·柯奇;R·西尔贝拉;P·赫内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斯博瑞安眼睛及面部保护设备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C5/12 | 分类号: | G02C5/1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原绍辉;杨炯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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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眼镜 | ||
1.一种用于安全眼镜的鼻件结构,包括:
鼻支撑件,其具有被构造成附接到眼镜的一部分的基本上倒置V或U形状,所述鼻支撑件限定沟槽,所述沟槽限定用于与被限定在所述眼镜的所述部分内的突台相连的突台凹口,所述沟槽包括内壁和外壁,所述内壁最接近于在所述内壁的外表面上限定的套筒部分,所述内壁的高度大于所述外壁的高度;
具有金属芯的鼻垫,所述金属芯被用软的可变形材料包覆模制,所述金属芯的突出部分沿着水平轴线在所述材料外面延伸以便插入所述鼻支撑件的所述套筒部分内,所述鼻垫限定用于舒适和调整的多个不均匀翅片;以及
所述套筒部分和所述突出部分被用于紧固的装置结合在一起以允许所述鼻垫沿着两个轴线的调整。
2.一种用于安全眼镜的鼻件结构,包括:
大体上限定倒置V或U形状的鼻支撑件和在其外表面上形成的被构造成在其中接收一对眼镜的鼻梁部分的沟槽,所述鼻支撑件具有接收部分,
在所述鼻支撑件的内表面上形成并沿着基本上水平轴线从所述内表面突出的接收部分,所述接收部分在邻近于所述鼻支撑件的顶部上边缘的所述鼻支撑件的中间区域附近形成,所述接收部分具有限定半圆形状的中心区域和限定位于所述中心区域的任一侧的大体上矩形形状的相邻侧边区域,所述接收部分在所述沟槽的内壁上形成且大体上在所述鼻支撑件的中间区域附近,所述接收部分沿着水平轴线从所述鼻支撑件的所述内表面突出,跨越所述接收部分的所述中心区域的宽度延伸的横向缝槽,被限定成沿着竖直轴线通过所述中心区域的顶部且通过所述中心区域的底部的孔径,以及
大体上限定倒置V或U形状的鼻垫,两个边在其中限定翅片,所述鼻垫在单个附接点处用公共轴线连接到所述鼻支撑件,所述鼻垫能够针对第一调整轴线相对于所述鼻支撑件移动,所述鼻垫使所述两个边能够沿着第二调整轴线相对于彼此移动,所述鼻垫的所述翅片能够针对第三调整轴线移动,
所述鼻垫具有插入部分,所述插入部分在所述鼻垫的内表面上形成且沿着基本上水平的轴线从所述内表面突出,所述插入部分在所述鼻垫的顶部上边缘附近的所述鼻垫的中间区域附近形成,所述插入部分包括被按比例确定尺寸以便接合在所述接收部分内的水平凸缘,被限定成沿着竖直轴线通过所述插入部分的孔径,
其中,所述插入部分的所述孔径和所述接收部分的所述孔径在所述插入部分被插入所述接收部分中时分别沿着公共轴线定位在上面,并且所述接收部分和所述插入部分被用于附接的装置结合在一起以允许所述鼻垫沿着两个或更多轴线的调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鼻件结构,还包括:
至少一个突台凹口,其被限定在所述沟槽内以用于接收所述一对眼镜的所述鼻梁部分。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鼻件结构,其中,所述沟槽包括内壁和外壁,所述内壁位于最接近所述接收部分处。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鼻件结构,其中,所述内壁的高度大于所述外壁的高度。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鼻件结构,其中,所述内壁的所述高度近似等于所述接收部分的高度。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鼻件结构,其中,所述沟槽的每个端部的底部剖面大体上限定“L”形状。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鼻件结构,其中,所述鼻垫在所述插入部分周围具有凹陷区域以适应一定范围的移动。
9.一种眼镜,包括:
框架;
镜片和被铰链连接至所述框架的至少一个镜腿杆;
鼻件结构,其用于附接到所述镜片的中心部分,所述鼻件结构限定沟槽,所述沟槽限定水平突台凹口,用于与被限定在所述镜片的所述中心部分内的水平突台突出体的配合接合;以及
所述镜片的所述中心部分限定水平突台突出体,用于在所述鼻件结构和所述镜片被附接在一起时插入所述鼻件结构的所述突台凹口内。
10.一种眼镜,包括:
框架;
镜片和被铰链连接至所述框架的至少一个镜腿杆;
鼻件结构,其用于附接到所述镜片的中心部分,所述鼻件结构限定沟槽,所述沟槽限定水平突台突出体,用于与被限定在所述镜片的所述中心部分内的水平突台凹口的配合接合;以及
所述镜片的所述中心部分限定水平突台凹口,用于在所述鼻件结构和所述镜片被附接在一起时插入所述鼻件结构的所述水平突台突出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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