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次性锯线卷筒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19753.7 | 申请日: | 2010-04-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39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1 |
发明(设计)人: | 张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贝卡尔特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57/00 | 分类号: | B23D57/00;B65H73/00;B65H75/1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刘志强 |
地址: | 比利时茨*** | 国省代码: | 比利时;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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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卷筒 | ||
1.一种用于支撑金属线卷的卷筒,其包括管状芯部和一对凸缘,所述芯部具有轴向布置在其周边表面上的至少一个凹槽,所述每个凸缘具有至少一个径向缝隙,所述凹槽与所述缝隙对准并且相连通,
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筒还包括至少一个元件,该元件配装在所述缝隙中并且通过保持装置保持就位在所述缝隙中,以使得所述凸缘的内侧面平坦,所述元件是可拆卸的以便将在所述卷筒上的金属线除去,或者所述元件是容易切割的以便将在所述卷筒上的金属线除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元件通过磁性方式而保持就位在所述缝隙中。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元件由磁性材料制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元件通过机械方式而保持就位在所述缝隙中。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元件形状匹配地配装到所述缝隙中。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元件通过粘接装置保持就位在所述缝隙中。
7.如权利要求4或6所述的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元件由金属制成。
8.如权利要求4或6所述的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元件由聚合物材料制成。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缘具有彼此轴向相对的一对径向缝隙。
10.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缝隙的宽度为所述金属线的直径的20至120倍。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缝隙的宽度为所述金属线的直径的40至100倍。
12.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缝隙的长度为从所述芯部的所述周边表面到所述凸缘的外缘的径向距离的100%至120%。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缝隙的长度为从所述芯部的所述周边表面到所述凸缘的外缘的径向距离的100%至110%。
14.如前面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卷筒在线锯装置中作为放线卷筒或收线卷筒的用途。
15.如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卷筒用于除去金属线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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