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装置、显示装置以及电视接收机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21612.9 | 申请日: | 2010-0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283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25 |
发明(设计)人: | 横田匡史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23/06;G02F1/13357;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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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显示装置 以及 电视接收机 | ||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包含扩散板和对上述扩散板照射光的光源,
上述光源是将多个安装有发光元件的安装基板组合而构成的,在上述多个安装基板的边缘之间安装有彼此之间形成电连接的连接器,并且上述连接器处于不干扰上述发光元件对上述扩散板赋予亮度的照射光区域的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覆盖上述发光元件的扩散透镜,从上述扩散透镜射出的光形成上述照射光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连接器的角部中至少位于与上述发光元件面对的一侧的部位从上述发光元件远离,由此对上述连接器赋予处于不干扰上述照射光区域的状态的形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连接器的角部中至少位于与上述发光元件面对的一侧的部位在其上形成有倒角部,由此从上述发光元件远离。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连接器的角部中至少位于与上述发光元件面对的一侧的部位在其上形成有圆角部,由此从上述发光元件远离。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连接器的角部中至少位于与上述发光元件面对的一侧的部位在其上形成有台阶部,由此从上述发光元件远离。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连接器的高度尺寸减小,由此对上述连接器赋予处于不干扰上述照射光区域的状态的形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发光元件是LED。
9.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包含权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和接受来自上述照明装置的光的显示面板。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面板是液晶显示面板。
11.一种电视接收机,其特征在于,
具备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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