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聚酯共混物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23804.3 | 申请日: | 2010-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490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9 |
发明(设计)人: | M·A·特里斯;G·M·斯塔克;D·H·博尔顿 | 申请(专利权)人: | 伊士曼化工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67/00 | 分类号: | C08L6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进;李炳爱 |
地址: | 美国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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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聚酯 共混物 | ||
1.一种聚酯共混物,所述聚酯共混物包含:
(a)5-95重量百分数的聚酯(A),所述聚酯(A)包含:
(i)包含对苯二甲酸、间苯二甲酸或两者的残基的二羧酸部分;和
(ii)包含5-100摩尔百分数的2,2,4,4-四甲基-1,3-环丁二醇残基和0-95摩尔百分数的1,4-环己烷二甲醇残基的二醇部分;和
(b)5-95重量百分数的聚酯(B),所述聚酯(B)包含聚对苯二甲酸烷二酯;
其中各自对于聚酯(A)和聚酯(B),二羧酸部分的总摩尔%是100摩尔%,二醇部分的总摩尔%是100摩尔%;和
其中共混物的总重量百分数等于100重量百分数。
2.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中聚酯(A)的二羧酸部分包含100摩尔百分数的对苯二甲酸残基,聚酯(A)的二醇部分包含5-70摩尔百分数的2,2,4,4-四甲基-1,3-环丁二醇残基和30-95摩尔百分数的1,4-环己烷二甲醇残基。
3.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中聚酯(A)的二醇组分包含5-50摩尔百分数的2,2,4,4-四甲基-1,3-环丁二醇残基和50-95摩尔百分数的1,4-环己烷二甲醇残基。
4.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中聚酯(A)的二醇组分包含15-50摩尔百分数的2,2,4,4-四甲基-1,3-环丁二醇残基和50-85摩尔百分数的1,4-环己烷二甲醇残基。
5.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中聚酯(A)的二醇组分包含20-40摩尔百分数的2,2,4,4-四甲基-1,3-环丁二醇残基和60-80摩尔百分数的1,4-环己烷二甲醇残基。
6.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中聚酯(A)的二羧酸部分包含至多20摩尔百分数的另一种芳族二羧酸、脂族二羧酸、环脂族二羧酸或其混合物的残基。
7.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中聚酯(A)的二羧酸部分包含70-100摩尔%对苯二甲酸残基。
8.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中聚酯(A)的二醇部分包含至多10摩尔百分数的另一种含有2-16个碳原子的二醇的残基。
9.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中聚酯(B)选自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酯和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
10.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中聚酯(B)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11.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中聚酯(B)包含至少90摩尔百分数的对苯二甲酸残基,和65-100摩尔百分数的乙二醇残基和0-35摩尔百分数的1,4-环己烷二甲醇残基。
12.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中聚酯(B)包含至少90摩尔百分数的对苯二甲酸残基和至少90摩尔百分数的乙二醇残基。
13.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包含20-80重量百分数的聚酯(A)和20-80重量百分数的聚酯(B)。
14.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包含约45-80重量百分数的聚酯(A)和约20-55重量百分数的聚酯(B)。
15.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包含约15-70重量百分数的聚酯(A)和约30-85重量百分数的聚酯(B)。
16.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包含约15-50重量百分数的聚酯(A)和约50-85重量百分数的聚酯(B)。
17.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进一步包含1-20重量百分数的冲击改性剂和0-1重量百分数的磷稳定剂。
18.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包含1-15重量百分数的冲击改性剂。
19.权利要求1的聚酯共混物,其包含2-10重量百分数的冲击改性剂。
20.权利要求17的聚酯共混物,其中冲击改性剂选自丙烯酸核-壳聚合物、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甲基丙烯酸酯-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丁基橡胶、功能性环氧烯烃和改性聚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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