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抗FcRH5抗体和免疫偶联物及使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24087.6 | 申请日: | 2010-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713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23 |
发明(设计)人: | K.埃尔金斯;A.波尔森;A.埃本斯;C.亚当斯;郑冰;J.R.朱纳塔拉;J-a.杭戈;吴雁 | 申请(专利权)人: | 霍夫曼-拉罗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K16/28 | 分类号: | C07K16/28;A61K39/395;A61P35/02;C12N15/13;C12N5/20;C07K19/00;G01N33/57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红春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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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fcrh5 抗体 免疫 偶联物 使用方法 | ||
1.一种抗FcRH5抗体,其包含:
(a)至少一种选自下组的HVR序列:
(i)HVR-L1,其包含序列KASQDVSTAVA(SEQ ID NO:26)
(ii)HVR-L2,其包含序列SASYRYT(SEQ ID NO:27)
(iii)HVR-L3,其包含序列QQHFSSPRT(SEQ ID NO:28)
(iv)HVR-H1,其包含序列GFTFSSYAVS(SEQ ID NO:35)
(v)HVR-H2,其包含序列ATISSGGSLTFYLDSVR(SEQ ID NO:36)
(vi)HVR-H3,其包含序列PIPDYYALDY(SEQ ID NO:37);和
(b)至少一种变异HVR,其中所述变异HVR包含SEQ ID NO:26、27、28、35、36或37所示序列中的至少一个残基的修饰。
2.权利要求1的抗体,其中框架序列的至少一部分是人共有框架序列。
3.权利要求1的抗体,其中所述修饰是替代、插入或删除。
4.权利要求1的抗体,其包含具有序列SEQ ID NO:36的HVR-H2。
5.一种人源化抗FcRH5抗体,其中该抗体对人FcRH5的单价亲和力与包含图9(SEQ ID NO:18)和图10(SEQ ID NO:20)所示轻链和重链可变序列的鼠抗体的单价亲和力基本上相同。
6.一种人源化抗FcRH5抗体,其中该抗体对人FcRH5的单价亲和力比包含图9(SEQ ID NO:18)和图10(SEQ ID NO:20)所示轻链和重链可变序列的鼠抗体或嵌合抗体的单价亲和力高至少1、2、3、4、5、6、7、8、9或10倍。
7.一种人源化抗FcRH5抗体,其中该抗体对人FcRH5的单价亲和力比包含图9(SEQ ID NO:18)和图10(SEQ ID NO:20)所示轻链和重链可变序列的鼠抗体或嵌合抗体的单价亲和力低至少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5、30、35、40、45、50、55或60倍。
8.一种人源化抗FcRH5抗体,其中二价形式的该抗体对人FcRH5的亲和力与二价形式的且包含图9(SEQ ID NO:18)和图10(SEQ ID NO:20)所示轻链和重链可变序列的鼠抗体的亲和力基本上相同。
9.一种人源化抗FcRH5抗体,其中二价形式的该抗体对人FcRH5的亲和力比二价形式的且包含图9(SEQ ID NO:18)和图10(SEQ ID NO:20)所示轻链和重链可变序列的鼠抗体或嵌合抗体的亲和力高至少1、2、3、4、5、6、7、8、9或10倍。
10.一种人源化抗FcRH5抗体,其中二价形式的该抗体对人FcRH5的亲和力比二价形式的且包含图9(SEQ ID NO:18)和图10(SEQ ID NO:20)所示轻链和重链可变序列的鼠抗体或嵌合抗体的亲和力低至少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5、30、35、40、45、50、55或60倍。
11.一种人源化抗FcRH5抗体,其中二价形式的该抗体对人FcRH5的亲和力是0.4nM。
12.权利要求11的人源化抗FcRH5抗体,其中二价形式的该抗体对人FcRH5的亲和力是0.4nM+/-.04。
13.一种人源化抗FcRH5抗体,其中二价形式的该抗体对人FcRH5的亲和力是0.2nM。
14.权利要求13的人源化抗FcRH5抗体,其中二价形式的该抗体对人FcRH5的亲和力是0.2nM+/-.02。
15.一种人源化抗FcRH5抗体,其中二价形式的该抗体对人FcRH5的亲和力是0.5nM。
16.权利要求15的人源化抗FcRH5抗体,其中二价形式的该抗体对人FcRH5的亲和力是0.5n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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