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面状照明装置和具备该面状照明装置的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36338.2 | 申请日: | 2010-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724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23 |
发明(设计)人: | 国政文枝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G02F1/13357;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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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具备 显示装置 | ||
1.一种面状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源;
导光体,其具有:使来自所述光源的发射光射入内部的光入射面、使射入内部的光射出的光出射面和与该光出射面相对配置的背面;和
反射部件,其与该背面相对配置,将从所述背面射出的光反射并再次射入所述导光体的内部,
所述导光体还包括:
第一光学部件,其在所述光入射面形成,使来自所述光源的发射光扩散射入所述导光体的内部;
第二光学部件,其在所述光出射面或所述背面形成,使所述导光体内部的光的角度变化;
第三光学部件,其在所述光出射面或所述背面形成,使所述光在所述导光体的内部扩散;和
第四光学部件,其在所述光出射面或所述背面的所述光入射面一侧的位置形成,使由所述第一光学部件扩散射入的光在所述导光体的内部会聚,
所述第四光学部件以相对于所述光出射面或所述背面具有凹形状的方式形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状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光学部件具有在与所述光入射面平行的方向上延伸的形状。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面状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四光学部件以相对于所述光出射面具有多个凹形状的部分的方式形成。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面状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四光学部件以如下方式形成:在从所述光出射面一侧看该第四光学部件时,凹形状的部分从所述光入射面向所述导光体的与该光入射面相对的面宽度变窄。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面状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四光学部件的凹形状的部分的深度的值,小于所述导光体的厚度的值与所述光源的光出射面的厚度的值的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面状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四光学部件的凹形状的部分的深度的值,大于在所述导光体的与形成有该第四光学部件的面相同的面形成的所述第二光学部件或所述第三光学部件的厚度的值。
7.如权利要求3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面状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四光学部件在所述导光体的被来自所述光源的发射光照射的区域无间隙地排列。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面状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四光学部件的凹形状的部分的宽度比所述光源的宽度小。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面状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四光学部件的凹形状的部分的底角的角度为90°。
10.如权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面状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导光体与所述反射部件之间还具备低折射率层,
所述低折射率层作为第五光学部件发挥作用。
11.如权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面状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导光体与所述反射部件之间还具备低折射率层,在该低折射率层与所述反射部件之间还具备包含透明材料的第六光学部件。
12.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权利要求1至1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面状照明装置;和
显示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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