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煤的催化提取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38262.7 | 申请日: | 2010-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825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30 |
发明(设计)人: | P·G·斯坦斯贝里;C-F·常 | 申请(专利权)人: | 格拉弗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G1/06 | 分类号: | C10G1/0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进;杨思捷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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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催化 提取 方法 | ||
1.用于由煤的提取生产碳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形成煤、溶剂和催化剂的混合物,所述催化剂选自钼、锡、钛、锆、铪、钍、硒、碲、钋、铁、钴、镍、钌、铑、钯、锇、铱、铂、铬、钨、铜、锌、金、银、汞、含有任何前述元素的催化-活性化合物和配位化合物、和它们的组合和混合物。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碳材料包含针状焦炭、海绵焦炭、中间相沥青、粘合剂沥青、浸渍沥青、碳纤维、或它们的组合。
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溶剂包含一种或多种非芳族烃、一种或多种芳族烃、或它们的组合。
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提取在至少约325℃的温度下实现。
5.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所述提取在约325℃-约500℃的温度下实现。
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提取在最多约5000psi的压力下实现。
7.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提取在氢气或惰性气体气氛中实现。
8.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溶剂与煤的比率为约1∶1-约5∶1。
9.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催化剂与煤的比率为约0.01∶100-约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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