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来自檀香属的萜烯合酶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38885.4 | 申请日: | 2010-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254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0 |
发明(设计)人: | K·G·楚拉克;C·琼斯;J·莫尼奥迪斯;J·博尔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澳大学;森林产品委员会;英属哥伦比亚大学 |
主分类号: | C12N15/29 | 分类号: | C12N15/29;C12N15/52;C07K14/415;C12N15/11;C12N15/63;G01N33/53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左路;林晓红 |
地址: | 澳大利*** | 国省代码: | 澳大利亚;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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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来自 檀香 萜烯合酶 | ||
1.分离的核酸分子,其编码萜烯合酶并选自:
a)包含SEQ ID NO:1、SEQ ID NO:3或SEQ ID NO:5所示核苷酸序列的核酸分子;
b)核酸分子,其为(a)的片段;
c)核酸分子,其包含与(a)或(b)互补的核苷酸序列;和
d)核酸分子,其编码萜烯合酶并与(a)-(c)的任一核酸分子具有至少或至少约60%、65%、70%、75%、80%、85%、90%、95%、96%、97%、98%、99%的相同性;
其中所述核酸分子编码萜烯合酶。
2.权利要求1的分离的核酸分子,其编码与(a)-(d)的任一核酸分子所编码的萜烯合酶具有至少或至少约61%、65%、70%、75%、80%、85%、90%、95%、96%、97%、98%、99%的相同性的萜烯合酶,其中序列上的差异为氨基酸取代。
3.权利要求1或2的核酸分子,其包含编码SEQ ID NO:2所示氨基酸序列的32-42、221-426、321-325、314-315或422-426位氨基酸的核苷酸序列。
4.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核酸分子,其中所编码的萜烯合酶是檀香属(Santalum)萜烯合酶。
5.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核酸分子,其编码选自印度檀香(S.album)、澳洲檀香(S.spicatum)、新克里多尼亚檀香(S.austrocaledonicum)、密花澳洲檀香(S.acuminatum)、滨海夏威夷檀香(S.ellipticum)、智利檀香(S.fernandezianum)、垂枝夏威夷檀香(S.freycinetianum)、榄绿夏威夷檀香(S.haleakalas)、大花澳洲檀香(S.lanceolatum)、巴布亚檀香(S.macgregorii)、钩叶澳洲檀香(S.murrayanum)、伞花澳洲檀香(S.obtusifolium)、亮叶夏威夷檀香(S.paniculatum)、柳叶檀香(S.salicifolium)和斐济檀香(S.yasi)萜烯合酶的萜烯合酶。
6.分离的萜烯合酶,其中:
所述萜烯合酶为檀香属萜烯合酶;和
所述萜烯合酶催化檀香烯产生。
7.权利要求6的萜烯合酶,其包含:
a)选自SEQ ID NO:2、SEQ ID NO:4或SEQ ID NO:6所示序列的氨基酸序列;或
b)氨基酸序列,其与SEQ ID NO:2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或至少约60%、65%、70%、75%、80%、85%、90%、95%或更高的相同性;或
c)a)或b)的片段;
其中所述萜烯合酶催化檀香烯产生。
8.分离的萜烯合酶,其包含:
a)SEQ ID NO:2、SEQ ID NO:4或SEQ ID NO: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b)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核酸分子所编码的氨基酸序列;
c)氨基酸序列,其与SEQ ID NO: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或至少约60%、65%、70%、75%、80%、85%、90%、95%或更高的相同性;或
d)(a)、(b)或(c)的片段;
其中所述萜烯合酶催化萜烯产生。
9.权利要求8的萜烯合酶,其包含选自对应于SEQ ID NO:2的32-42、221-425、321-325、314-315和423-426位氨基酸的氨基酸。
10.权利要求8或9的萜烯合酶,其催化萜烯的产生,所述萜烯选自单环倍半萜、双环倍半萜和三环倍半萜。
11.权利要求6-10中任一项的萜烯合酶,其中所述萜烯是由无环焦磷酸萜烯前体合成。
12.权利要求11的萜烯合酶,其中所述前体为焦磷酸金合欢酯(FPP)。
13.权利要求6-12中任一项的萜烯合酶,其中所述萜烯合酶能够在FPP的C3和C7碳原子之间形成键以产生至少一种包含C3-C7键的双环或三环倍半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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