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规则图案光学片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41197.3 | 申请日: | 2010-07-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60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曺守铉;李相汎;金铉埈;张祐荣;黃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LG伊诺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5/02 | 分类号: | G02B5/02;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北京鸿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7 | 代理人: | 许向彤;林锦辉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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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规则 图案 光学 | ||
1.一种规则图案光学片,包括:
透明平板形状的主体;以及
规则地形成在所述主体的一个表面上的多个透镜形状图案,每个透镜形状图案具有直径大于0.1μm但小于25μm的相同尺寸。
2.一种规则图案光学片,包括:
透明平板形状的主体;以及
规则地形成在所述主体的一个表面上的多个透镜形状图案,每个透镜形状图案具有相同尺寸,
其中,由直接连接所述多个透镜形状图案的各个中心的线中至少一条线与形成在所述主体上表面的LCD像素的水平轴所形成的角度大于5.5°但小于9.5°。
3.一种规则图案光学片,包括:
透明平板形状的主体;以及
规则地形成在所述主体的一个表面上的多个透镜形状图案,每个透镜形状图案具有相同尺寸,
其中,所述多个透镜形状图案之间的间隔距离大于所述透镜形状图案的直径的5%但小于所述透镜形状图案直径的1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规则图案光学片,其中,所述透镜形状图案的高度与直径之比(透镜高度/透镜直径)为大于0.3但小于0.6。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规则图案光学片,其中,所述透镜形状图案的高度与直径之比(透镜高度/透镜直径)为大于0.3但小于0.6。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规则图案光学片,其中,所述透镜形状图案的高度与直径之比(透镜高度/透镜直径)为大于0.3但小于0.6。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规则图案光学片,其中,由所述多个透镜形状图案形成的面积大于所述主体面积的70%但小于所述主体面积的95%。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规则图案光学片,其中,由所述多个透镜形状图案形成的面积大于所述主体面积的70%但小于所述主体面积的95%。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规则图案光学片,其中,由所述多个透镜形状图案形成的面积大于所述主体面积的70%但小于所述主体面积的95%。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规则图案光学片,其中,所述透镜形状图案的高度与直径之比(透镜高度/透镜直径)为大于0.3但小于0.6,并且由所述多个透镜形状图案形成的面积大于所述主体面积的70%但小于所述主体面积的95%。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规则图案光学片,其中,所述透镜形状图案的高度与直径之比(透镜高度/透镜直径)为大于0.3但小于0.6,并且由所述多个透镜形状图案形成的面积大于所述主体面积的70%但小于所述主体面积的95%。
12.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规则图案光学片,其中,所述透镜形状图案的高度与直径之比(透镜高度/透镜直径)为大于0.3但小于0.6,并且由所述多个透镜形状图案形成的面积大于所述主体面积的70%但小于所述主体面积的95%。
13.一种规则图案光学片,包括:
透明平板形状的主体;以及
规则地形成在所述主体的一个表面上的多个透镜形状图案,每个透镜形状图案具有直径大于0.1μm但小于25μm的相同尺寸,
其中,由直接连接所述多个透镜形状图案的各个中心的线中至少一条线与形成在所述主体上表面的LCD像素的水平轴所形成的角度大于5.5°但小于9.5°,并且所述多个透镜形状图案之间的间隔距离大于所述透镜形状图案的直径的5%但小于所述透镜形状图案直径的15%。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规则图案光学片,其中,所述透镜形状图案的高度与直径之比(透镜高度/透镜直径)为大于0.3但小于0.6,或者由所述多个透镜形状图案形成的面积大于所述主体面积的70%但小于所述主体面积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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