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香料的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43456.6 | 申请日: | 2010-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978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13 |
发明(设计)人: | K.R.弗兰克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11 | 分类号: | A61K8/11;A61Q13/00;A61Q15/00;A61K8/65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连涛;艾尼瓦尔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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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香料 组合 | ||
1.止汗剂或除臭剂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
i) 止汗剂或除臭剂活性物,
ii) 该止汗剂或除臭剂活性物的液体载体,和
iii) 香料
其中该香料包含分别为(iiia)和(iiib)的第一和第二香料的混合物,该第一香料(iiia)无包囊并包含大于65%重量比例的在1巴压力下的沸点高于250℃的香料组分,且
该第二香料(iiib)包囊在水不溶性剪切敏感的包囊材料中并包含小于65%重量比例的在1巴压力下的沸点高于250℃的香料组分。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该第一香料含有70至90重量%的沸点>250℃的香料组分。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第二包囊香料含有35至<65%的沸点>250℃的香料组分。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剪切敏感的包囊材料包含水不溶性明胶凝聚层或氨基塑料。
5.根据权利要求4的组合物,其中该剪切敏感的包囊材料包含水不溶性明胶凝聚层。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胶囊具有25至70微米的体积平均粒径,测得厚度为0.25至9微米的壳,从1:5至1的该壳厚度与该平均粒径的比率和1.5 MPa至50 MPa的Hysitron硬度。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未包囊香料与包囊香料的总重量为不包括推进剂的该组合物总量的1至6%。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组合物以1:5至10:1的重量比含有未包囊香料和包囊香料。
9.根据权利要求8的组合物,其中该未包囊香料和该包含在胶囊内的香料以1:1至3:1的重量比存在。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包含湿敏胶囊。
11.根据权利要求10的组合物,其中该湿敏胶囊与该剪切敏感胶囊以3:1至1:20的重量比存在。
12.根据权利要求11的组合物,其中该湿敏胶囊与该剪切敏感胶囊以3:2至1:5的重量比存在。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液体载体包含挥发性有机硅和任选非挥发性油,该非挥发性选自烷基与芳族化合物之间的酯和聚环氧烷与脂族醇之间的醚。
14.根据权利要求13的组合物,其中该非挥发性油包含苯甲酸烷基酯或/和C2-6烷醇的聚环氧丙烷。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是无水的。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该组合物含有水相,且该包囊香料不含湿敏胶囊,或在存在该湿敏胶囊时,该剪切敏感胶囊以与该湿敏胶囊至少10:1的重量比存在。
17.容纳在分配容器内的包含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的止汗剂或除臭剂产品。
18.长时间遮盖体臭的方法,其中将根据权利要求1至16任一项的止汗剂或除臭剂组合物局部施加到附属皮肤上并留在原处至少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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