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混合光源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43948.5 | 申请日: | 2010-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134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03 |
发明(设计)人: | 拉尔夫·彼得·贝尔特拉姆;拉尔夫·维尔特;扬·马费尔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司朗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K99/00 | 分类号: | F21K99/00;H01L25/075;F21Y101/02;H01L33/5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张春水;田军锋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混合 光源 | ||
1.混合光源(1),具有
-第一辐射源(2),所述第一辐射源发出在红色光谱范围中的辐射;
-激发源(3),所述激发源包含III-V族半导体材料;以及
-转换材料(4),
所述转换材料在所述混合光源(2)工作时将所述激发源的辐射至少部分地转换成在CIE色图中色度坐标位于由坐标(0.1609;0.497)、(0.35;0.6458)、(0.558;0.444)、(0.453;0.415)生成的多边形之内的辐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在所述CIE色图中所述转换材料的所述色度坐标位于由坐标(0.43;0.45)、(0.42;0.42)、(0.512;0.487)、(0.416、0.583)和(0.36;0.48)生成的多边形之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所述第一辐射源发出在大于等于612nm和小于等于630nm之间的范围中的辐射。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所述第一辐射发出源在大于等于616nm和小于等于620nm之间的范围中的辐射。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至少一项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所述第一辐射源借助于基于磷化物化合物半导体的半导体材料形成。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混合光源,所述混合光源除了所述激发源之外还具有另一辐射源(5),所述另一辐射源产生在蓝色光谱范围中的辐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所述激发源产生具有最高450nm的主波长的辐射,并且所述另一辐射源产生具有最低460nm的波长的辐射。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之一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所述另一辐射源产生具有在大于等于465nm和小于等于470nm之间的主波长的辐射。
9.根据权利要求6至8之一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所述激发源产生具有在大于等于445nm和小于等于449nm之间的主波长的辐射。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所述转换材料与所述激发源间隔开地构成。
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所述混合光源的所述色度坐标在工作时能够沿着黑体辐射器的曲线来调整。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沿着所述黑体辐射器的所述曲线,在从2700K至6500K的范围中显色指数Ra(8)至少为85。
1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在所述混合光源中产生的所述辐射在从所述混合光源射出之前通过共同的混匀结构(8)。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在所述CIE色图中,所述转换材料的所述色度坐标位于由坐标(0.43;0.45)、(0.42;0.42)、(0.512;0.487)、(0.416、0.583)和(0.36;0.48)生成的多边形之内,并且其中,所述第一辐射源发出在大于等于616nm和小于等于620nm之间的范围中的辐射。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混合光源,其中,所述激发源产生具有在大于等于445nm和小于等于449nm之间的主波长的辐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欧司朗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欧司朗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43948.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