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汇流条构造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47583.3 | 申请日: | 2010-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53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L·帕尔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图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5C7/02 | 分类号: | C25C7/0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王爱华 |
地址: | 芬兰*** | 国省代码: | 芬兰;FI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汇流 构造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电解回收金属的电解槽的汇流条构造,该槽被设计成使得电极的支架构件可以具有相同的长度或几乎相同的长度。本发明的目的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的用于电解回收金属的第一和第二电解槽之间的汇流条构造,所述汇流条构造放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二电解槽之间的侧壁的顶部上,所述第一和第二电解槽包括电极,诸如阳极和/或阴极,所述电极具有第一支架构件和第二支架构件,并且所述电极通过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架构件被支撑在所述汇流条构造上,所述汇流条构造包括主汇流条以及第一支撑构件和第二支撑构件。
背景技术
典型地,用于诸如铜、镍和锌的金属的电解回收的电解设备包括大量电解槽,该电解槽成组串联连接,使得在前的槽的阳极通过汇流条电连接到后面的槽的阴极,该汇流条在槽之间的壁上并且该汇流条是高度传导性的并且通常由铜制成。
专利说明书FI 104839公开了用于电解回收金属的电解槽的汇流条构造,其中高度传导性的主汇流条放置在电解槽的侧壁的顶部上,将在前的槽的阳极与后面的槽的阴极彼此电连接。主汇流条包括不同高度的并且沿汇流条的纵向连续的侧部突出部分,使得槽中的一些电极低于另一些电极。支撑构件也放置在电解槽的侧边缘上的顶部上,支撑不与主汇流条接触的电极的侧部。支撑构件与主汇流条绝缘并且它们由电传导性材料组成,由此它们平衡槽中的相同符号的电极之间的电势。在这种已知的汇流条构造中,主汇流条的下突出部分和下支撑构件放置成较靠近槽壁的边缘部分,由此放置成较低的电极的支架构件制成短于放置成较高的电极的支架构件,为此上突出部分和支架构件放置成靠近槽壁的中心部分。放置成较高的电极的支撑构件在主汇流条的突出部分之间放置在主汇流条的顶部上。在主汇流条的外侧,紧邻着槽的侧边缘的顶部上的主汇流条的较高侧突出部分和绝缘材料,放置下电极的支撑构件。实际上,阴极或阳极放置在较低或较高突出部分上是无关紧要的。在该说明书中公开的汇流条构造中,主汇流条、支撑构件和绝缘材料沿槽的纵向连续,意味着该材料在整个槽的长度上具有基本上相等的强度。
该说明书中公开的方案的一个问题是,主汇流条和支撑构件,即所谓的电势平衡条是重叠的,由此存在短路的危险,如在电解中,诸如酸雾的酸溶液、电极的洗涤水、从电极滴下的电解液、其它杂质和垃圾可能能够滴落和达到条的顶部,由此在主汇流条和电势条之间产生短路,损害效率和破坏汇流条和绝缘体。在该说明书中公开的方案中,必须采用不同长度的支架构件用于阳极和阴极,使得放置在布置在主汇流条的突出部分之间的支撑构件上的电极的支架构件长于放置在布置在主汇流条的外侧的支撑构件上的电极的支架构件。
发明内容
在这里,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汇流条构造,该汇流条构造避免前述构造的缺点。
本发明的目的由根据独立权利要求1的汇流条构造实现。
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在从属权利要求中被公开。
在根据本发明的方案中,第一和第二电解槽之间的汇流条构造布置在电解槽的侧边缘的顶部上或相邻的电解槽的侧边缘的顶部上,使得高度传导性的主汇流条将在前的槽的阳极与后面的槽的阴极彼此电连接,由此以已知的方式提供槽的串联连接。根据本发明的汇流条构造布置成使得电极的支撑构件(诸如电势平衡条)放置在主汇流条的侧部上,而不是如前述已知方案中那样放置在顶部上。电极的支撑构件(诸如电势平衡条)优选地在主汇流条的两侧上位于主汇流条的侧部上。根据本发明的汇流条构造使电极的支架构件能够几乎一样长或者甚至具有相同长度。根据优选方案,被支撑在汇流条构造上的电极的支架构件具有相等的长度。
在本发明中,绝缘体布置在第一和第二电解槽之间的侧壁的顶部上,该绝缘体可以由例如玻璃纤维、树脂、树脂玻璃纤维混合物或其它绝缘材料构成。在该绝缘体中,设置有用于主汇流条和电极的支撑构件(诸如电势平衡条)的空间,优选地使得主汇流条和支撑构件可以放置在绝缘体的顶部上。因此,汇流条构造包括用来将主汇流条与支撑构件绝缘的绝缘体。绝缘体的形状优选地为这样一种形状,其也用作电极的支撑构件(诸如电势平衡条)和主汇流条之间的绝缘体。绝缘体优选地包括用于电极的支撑构件的凹槽,并且在这些凹槽之间包括用于主汇流条的空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奥图泰有限公司,未经奥图泰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47583.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