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及施用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48609.6 | 申请日: | 2010-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958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T·R·博尔克;H·W·莫兰;J·D·伯格;J·H·钦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斯夫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25/06 | 分类号: | A01N25/06;A01N25/16;A01N47/02;A01N25/04;A01P7/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刘金辉;林柏楠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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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泡 农药 组合 施用 方法 | ||
1.一种即用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其包含:水;
选自丙酮、异丙醇及其混合物的助溶剂;
选自二甲醚、二氧化碳及其混合物的喷射剂;
表面活性剂;和
农药。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即用可发泡农药,其中所述组合物基本由水、丙酮、二甲醚、二氧化碳、表面活性剂、农药和防腐剂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即用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其中丙酮、二甲醚和二氧化碳形成连续相且所述农药分散于整个连续相中。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即用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为微乳液。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即用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其包含至少约30重量%的水或至少约50重量%、约30-约90重量%、约40-约80重量%或约50-约70重量%的水。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即用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其包含至少约5重量%的丙酮或至少约15%、至少约20%、约5-约50重量%、约10-40重量%或约20-约30重量%的丙酮。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即用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在施用后能呈泡沫相且在施用后保持泡沫相小于约10分钟或在施用后保持泡沫相小于约5分钟,小于约1分钟,小于约30秒、约1秒-约1分钟、约5秒-约1分钟或约5秒-约30秒。
8.根据权利要求7的即用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能形成泡沫相的时间长短通过将所述组合物以约0.3-约0.7克/英尺(约1.0-约2.3克/米)的施用率并在距表面约2-约4英寸(约5-约10cm)的距离处施用至混凝土表面而测量。
9.根据权利要求8的即用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通过扇形喷雾致动器施用。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的即用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剂为非离子的。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的即用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剂选自聚乙氧基化蓖麻油和聚山梨酯。
12.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的即用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剂选自聚乙氧基化蓖麻油和聚氧乙烯(20)失水山梨醇单油酸酯。
13.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的即用可发泡农药组合物,其包含至少约0.5重量%的表面活性剂或至少约1重量%,至少约3重量%,至少约5重量%,约0.5-约15重量%,约1-约10重量%或约4-约8重量%的表面活性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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