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液体存储部分和改善的气流特性的吸烟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56453.6 | 申请日: | 2010-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557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05 |
发明(设计)人: | M·托伦斯;J-M·弗利克;O·Y·科强德;F·迪比耶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王会卿 |
地址: | 瑞士纳***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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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液体 存储 部分 改善 气流 特性 吸烟 系统 | ||
1.一种吸烟系统,包括:
毛细芯,用于保持液体;
至少一个加热器,用于加热在所述毛细芯的至少一部分中的液体,以形成气雾剂;
至少一个空气入口、至少一个空气出口、和位于所述空气入口与空气出口之间的室,所述空气入口、空气出口和室布置成限定从所述空气入口经由所述毛细芯到所述空气出口的空气流动路径,以将气雾剂传送到所述空气出口;以及
至少一个导向装置,用于在所述空气流动路径中引导气流,以控制所述气雾剂中的颗粒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导向装置布置成使得经过所述毛细芯的气流速度大于所述毛细芯上游的气流速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烟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导向装置布置用于控制所述气雾剂的颗粒粒度,以具有基本上小于1.5微米的直径。
4.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吸烟系统,还包括壳体,其中,用于引导气流的所述至少一个导向装置由所述壳体的内部形状提供。
5.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吸烟系统,还包括壳体,其中,所述壳体的内部形状至少部分地限定所述室的形状。
6.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吸烟系统,还包括壳体,其中,所述壳体在毛细芯下游的内部成形为形成冲击器,用于捕集较大的气雾剂颗粒。
7.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吸烟系统,还包括壳体,其中,用于引导气流的所述至少一个导向装置由容纳在所述壳体中的一个或多个可去除插件提供。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吸烟系统,其中,所述可去除插件中的至少一个位于所述毛细芯的下游,并且包括用于捕集较大气雾剂颗粒的冲击器。
9.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吸烟系统,其中,所述毛细芯为细长状,并且其中,所述导向装置构造用于沿基本上平行于所述毛细芯的纵轴线的方向引导所述毛细芯上游的气流。
10.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吸烟系统,其中,所述毛细芯为细长状,并且其中,所述导向装置构造用于沿基本上平行于所述毛细芯的纵轴线的方向引导所述毛细芯下游的气流。
11.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吸烟系统,其中,所述导向装置构造用于以螺旋方式引导围绕所述毛细芯的气流。
12.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吸烟系统,其中,所述毛细芯为细长状,并且其中,所述导向装置构造用于沿基本上垂直于所述毛细芯的纵轴线的方向将气流引导到所述毛细芯上。
13.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吸烟系统,其中,所述毛细芯为细长状,并且其中,所述导向装置构造用于沿基本上垂直于所述毛细芯的纵轴线的方向将气流引导离开所述毛细芯。
14.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吸烟系统,其中,所述毛细芯为细长状,并且其中,所述导向装置构造用于沿基本上平行于所述毛细芯的纵轴线的方向将气流引导离开所述毛细芯。
15.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吸烟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器包括至少部分地围绕所述毛细芯的丝线圈。
16.一种吸烟系统,包括:
毛细芯,用于保持液体;
至少一个空气入口、至少一个空气出口、和位于所述空气入口与空气出口之间的室,所述空气入口、空气出口和室布置成限定从所述空气入口经由所述毛细芯到所述空气出口的空气流动路径,以将由所述液体形成的气雾剂传送到所述空气出口;和
至少一个导向装置,用于在所述空气流动路径中引导气流,以控制所述气雾剂中的颗粒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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